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计划开展形式 | 责任/指导科室 |
登记事项检查 |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所有开业企业 | 3% | 执行市局下派任务外,区局自行开展 | 信用科 |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 |||||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 |||||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 |||||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 |||||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 |||||
公示信息检查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
价格行为检查 |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 转供电企业 | 100% | 区局自行开展 | 价竞科 |
广告行为检查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发布单位 | 3% | 执行市局下派任务 | 网监广告科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单位 | 3% | |||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拍卖活动经营者 | 5% | 执行市局下派任务 | 市场合同科 |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 农贸市场个体户 | 5% |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 农贸市场个体户 | 3% | 区局自行开展 | |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者)监督检查 | 农贸市场个体户 | 3% | |||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 |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和履行经营者义务的检查 | 餐饮业经营者 | 3% | 执行市局下派任务 | 投诉举报科 |
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义务的检查 | |||||
餐饮业经营者设定最低消费、拒绝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的检查 |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棉花等天然纤维质量监督检查 | 重点纤维生产企业,购销、承储、使用单位 | 50% | 执行市局下派任务 | 质量科 |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查(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纺织面料) | 重点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纺织面料生产单位;经营性服务单位;学生服使用单位 | 80% |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 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资格和条件检查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 10% | ||
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检查 | 区局监管的非车检类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区局监管的非车检类检验检测机构 | 20% | 区局自行开展 | |
自愿性认证证书获证组织检查 | 自愿性认证证书获证组织 | 5% | |||
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检查 | 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 | 20% |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根据省、市局安排另行开展 | 食品科 | ||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
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
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 大型餐饮企业 | 10% | 区局自行开展 | 餐饮科 |
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 | |||||
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 |||||
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 | |||||
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 |||||
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 |||||
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 |||||
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 |||||
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 |||||
特种设备监督检查 | 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以及气瓶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 5% | 区局自行开展 | 特设科 |
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 | 电梯使用单位 | 5% |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使用重点单位 | 100% | 区局按市局要求开展 | ||
计量监督检查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 相关企业 | 100% | 区局自行开展 | 计量科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 20% | |||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 | 5% | 区局按市局要求开展 |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 | 5% | |||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 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制造企业 | 5% | |||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相关企业 | 5% | |||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企业 | 1% | ||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社会团体 | 5% | |||
商品条码检查 | 商品条码规范应用检查 | 商品条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 | 3% | ||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 相关企业 | 3% | 区局自行开展 | 知识产权科 |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所有开业企业 | 0.5% | 执行市局下派任务 |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 |||||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 3% | 区局按市局要求开展 | |
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抽查 | 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抽查 | 宠物医院 | 5% | 区局自行开展 | 动监所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 超市、集贸市场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