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石峰区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按照“因事设岗、适度开发、按需定员”的原则,经用人单位申请,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了2021年石峰区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现就开发计划中岗位设置情况予以公布。
按照公益性岗位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招聘、使用、工资发放、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各用人单位咨询招聘事宜(招聘需求和各单位联系方式见***3)。请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试行)》和《株洲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积极开展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
***:1、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试行)湘人社规〔2020〕7号
2、株人社发〔2017〕26号 株洲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FIT)
3、2021年石峰区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
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