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原镇制订村民环境卫生公约凸显环境卫生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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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8日发表
为了改善人居环境,鹿原镇金花村在抓好道路保洁、绿化养护、垃圾清运等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制订了《金花村村民环境卫生公约》,实现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的日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该公约共6条,其中特别对垃圾分类处理作出了三可以、一等待明细指导,即可以焚烧的及时焚烧(塑料、纸屑、橡胶轮胎、食品包装袋等);可以沤肥的沤肥或晒干后焚烧(蔬果菜叶、瓜皮果壳、杂草等);可以卖废品的收集卖废品(钢铁铝锡、塑料瓶、鸡鸭鹅毛、废旧电器等);无人回收的集中堆放等待村委会统一处理(玻璃瓶、废旧灯管、电池等)。对不听劝告随意向公共场所倾倒垃圾,破坏公共环境卫生的农户,村组将张榜公布。
自从该公约在村里制定实施以来,垃圾分类的理念更加入脑如心,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效果更加凸显,全村村民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责编:彭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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