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8年精准扶贫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团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崎山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号)要求及上级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统筹整合资金工作方案,加强资金、资源整合,确保我县实现2018年整体脱贫摘帽工作目标,县政府决定对《团风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团政办发〔2018〕10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统筹资金任务
2018年计划统筹资金63823.85万元,其中资金统筹 25591.75 万元,项目统筹38232.1万元。以财政资金为主体,整合社会资源,激活和引导金融资本、工商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精准扶贫。
二、年度工作任务
根据全县脱贫总体规划,以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基础,以农村安全饮水、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党员群众活动中心建设和农村产业发展“4+1”项目为主体,统筹安排各类扶贫项目。
(一)产业扶贫。安排资金5865万元,对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市场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予以奖补;对贫困户小额扶贫贷款予以贴息;支持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促进贫困户增收脱贫。
(二)易地扶贫搬迁扶贫。整合资金554.7万元,用于扶贫搬迁贷款贴息等支出。
(三)教育扶贫。整合教育等专项资金1555.51万元,为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提供义务教育资助、职业技能培训。
(四)健康扶贫。整合新农合基金11001.51万元,用于贫困人口医疗报销、参加新农合补助、大病保险、门诊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五)低保、五保兜底资金扶贫。整合民政、残联等部门专项资金8939.69万元,对符合农村低保、五保条件的贫困户、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
(六)就业扶贫。整合资金1235.8万元,用于扶贫户“五员合一”公益性岗位补贴;对贫困户开展就业培训。
(七)深度贫困村提升工程。整合资金2100万元,对6个深度贫困村予以奖补,补齐脱贫短板。
(八)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整合各类项目资金24853.2万元,集中用于通村公路、安全饮水、危房改造、美丽乡村、精准灭荒、农村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环境,为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奠定坚实基础。
(九)公共服务工程。整合资金3984万元,用于农村党员群众活动中心建设、光纤入户、文化扶贫等项目。
(十)脱贫内生动力奖励资金。整合资金1655万元,用于爱心超市建设和发放脱贫示范奖、脱贫激励奖、巾帼脱贫激励奖。
(十一)消存资金项目。2017年整改回收资金2079.44万元,用于安排扶贫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资金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是我县脱贫摘帽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严格按照《团风县精准扶贫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本通知有关要求,站在讲大局的高度,全力做好精准扶贫统筹整合资金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二)明确工作任务。按要求完成统筹整合任务,年度整合资金任务下达后,按照预算管理办法执行。各相关单位要按时上划统筹资金,对未完成统筹资金计划的,县财政局从相关专项资金中直接扣缴。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责任单位、实施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加快项目进度,确保不影响我县脱贫摘帽验收。
(三)强化资金监管。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谁使用、谁报账、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整合资金监管责任。
(四)严明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对在精准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扶贫项目建设中,不按要求落实任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2018年精准扶贫统筹整合资金调整方案(附表).doc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