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贯彻落实第一轮省生态环境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4整改情况公
根据黄冈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做好我市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黄环督改文〔2019〕11号)要求,现将武穴市委办公室、武穴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承办的第一轮省生态环境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部分领导干部对环保垂改工作存在认识误区,黄冈市生态环境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能力建设等瓶颈性问题没有得到全面解决。
二、整改目标
继续深化生态环保垂管改革,通过调整优化生态环保系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理顺职能职责;稳步推进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清产核资和经费基数上划,持续强化生态环保系统能力建设,推动中央和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三、整改措施
1.持续做好生态环保垂管改革后续工作。全力做好县级分局人员上划、编制管理等改革后续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印发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人员划转文件,完成划转人员上编手续,逐步理顺县级生态环境管理体制。
2.积极稳妥解决人员划转遗留问题。市委市政府履行改革属地主体责任,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妥善解决垂管改革人员划转遗留问题,切实做到队伍稳定、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3.调整优化事业单位设置。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结合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2021年12月底前明确各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统筹调剂、合理使用事业编制,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持续强化生态环境系统能力建设。
4.扎实开展清产核资工作。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根据资产鉴证报告和有关规定,完成资产处置。2021年12月底前,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和市财政局对上划资产进行登记造册,汇总确认后提交黄冈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并上划资产。
5.迅速开展经费基数上划工作。按照黄冈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上报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上划经费基数的通知》,组织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和市财政局填报《市生态环境局上划经费基数核定表》,摸清上划经费底数;并向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冈市财政局报送上划基数资料,12月底前完成武穴市分局经费上划工作。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积极配合完成黄冈市生态环保部门垂管改革一系列调研和机构、编制、人员等上划审核工作。黄冈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关于划转黄冈市生态环保局9个县级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通知》(黄人社函〔2021〕37号),同意将原武穴市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99名工作人员转划到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管理。黄冈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关于市生态环保局县级分局机关人员划转的通知》(黄组干〔2021〕141号),同意将原武穴市环保局机关11名工作人员转划到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管理。
2.根据生态环境机构垂改管理改革工作安排,武穴市分局已完成人员上划工作,无遗留问题。
3.根据黄冈市机构改革要求,武穴市环境保护局更名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正科级行政单位,2019年4月挂牌成立。内设四科一室:办公室、综合科、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科、水与大气污染防治科、土壤污染防治与自然生态科。局属二级单位2个,分别为武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科级)、武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股级)。其中武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内设三股八中队:综合股、计财股、法规股、直属中队、一中队至七中队),2020 年10月挂牌成立。职责更加清晰明确,履职更加顺畅高效。
4.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了湖北三德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武穴分局进行了清产核资工作,已出具了正式审计报告、资产鉴证报告,并根据报告对上划资产进行了登记造册和资产处置,如期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由武穴生态环境分局、武穴市财政局汇总确认后提交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并上划资产。
5.完成了经费基数上划工作。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湖北三德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武穴分局进行了清产核资工作,已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如期完成了清产核资上划工作。并按照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冈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上报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上划经费基数的通知》要求,上报了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上划经费基数。
五、今后打算
持续做好生态环保垂管改革后续工作,配合完成县级环境监测机构“三定”工作,从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入手,解决制约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标本兼治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如果对本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2月14日至2月20日)向武穴市委办公室、武穴市政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谈 莹 联系电话:0713-6587526
武穴市委办公室 武穴市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