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二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宗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广陵生态科技新城:
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加强民族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增进全市各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和睦和社会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扬州2500周年城庆,经研究,定于5月开展第二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将方案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扬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5年5月5日
第二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引导各族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由市民宗局组织领导,民族处牵头协调,各县(市、区)民宗局,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
三、活动安排
1.组织一次学习会或报告会,积极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民族政策法律法规。
2.集中开展一次民族工作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报道第二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做法、经验、取得的成绩。
3.组织一次机关、社区、学校、企业的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宣传活动,通过不同形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面,使党的民族政策深入人心。
4.开展一次调研和走访。要深入少数民族乡村和少数民族用工较多的企业,深入来扬的西北少数民族经商户,通过调研和摸底,了解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情况,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规范,帮助解决一些生活困难。
5.开展一次慰问困难少数民族群众活动。要通过不同形式,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少数民族群众困难户活动,扎扎实实为少数民族民族群众办一些实事、好事。
6.集中开展一次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的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关系和谐。
7.开展一次清真食品执法检查,规范清真食品市场,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8.组织相关人员走进民族乡村参观学习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经验。
四、工作要求
1.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是全市民族工作的一件大事。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方案,扎实推进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并取得实效。
2、各县(市、区)民宗局要围绕主题,贴近群众,提高实效,营造氛围。注意发现模范典型和事迹,主动宣传报道在活动月期间涌现出喜闻乐见贴近群众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先进事迹。
3.要及时进行总结,注意发现模范典型和事迹,及时加以推广,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序、有力、有效地展开,努力形成各方面踊跃参与宣传月活动的生动局面,使全市的民族工作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