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区市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南海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全国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威海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含外地进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
二、检查内容
按照住建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号)和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的通知(鲁建房函[2016]41号)文件的要求,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的违法行为;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违法行为;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违法行为;
(四)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等违法行为;
(五) 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的违法行为;
(六)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售楼现场公示商品房明码标价表的违法行为;
(七)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违法行为;
(八)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的违法行为。
对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依法严肃查处;对于涉及发布违法广告、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三、检查要求
各区市建设局、房管局结合自身职能,组织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自我整改,并立即对辖区内的所有在建在售项目、开发企业和营销机构进行集中性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本次检查的书面总结于2016年11月10日前上报市住建局、房管局 。市住建局、房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将随时抽查各区市的房地产执法检查情况,同时抽查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现场。
市住建局联系人:郑洪勇、陈思羽, 电话:5224103,传真: 5231183,邮箱: whjwkfb@163.com。
市房管局联系人:姜文波、盛少伟,电话:5897069,传真:5897069,邮箱:shichang0371@163.com。
***: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鲁建房函[2016]41号)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6年10月27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