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上半年获得205万生态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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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18日发表
由于山东省实行生态补偿机制,对空气质量改善的城市进行生态补偿。一二季度,我市多项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均同比改善,上半年泰安市共获得 205 万元生态补偿金,我市也是内陆城市中重污染天气最少的城市。
生态环境和空气质量一直备受市民关注。上半年,我市空气质量四项指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2.5 和 PM10浓度均比去年同期改善,空气质量状况总体向好。上半年全市“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 6 个月,累计达到 118 天,同比增加 2 天。重污染天数累计 6 天,比去年同期减少 1 天,属于内陆城市中,重污染天数最少的城市。同时,我市空气质 量 中 二 氧 化 硫 、 二 氧 化 氮 、PM10 和 PM2.5 浓度均值分别比去年同期改善,在全省位居中上游水平。上半年泰安市共获得 205 万元生态补偿金,其中一季度获得106万元,二季度获得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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