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30日,第四巡察组对区司法局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24日,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司法局党组将区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3项19条,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1)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2)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透。
整改措施及成效: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程序,做好做全相关记录。加强对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知识学习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素养。2020年9月份以来,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10余次,支部集中学习13 次,开展政治轮训2次,深入学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内法规,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和理论水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执行民主决策不规范:(1)落实党组织议事规则不严格。(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有偏差。
整改措施及成效:进一步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组织班子成员加强对两项制度的学习,使班子成员准确掌握并熟悉两项制度的关键点和内容要求,并按照制度严格执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严格落实。(1)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研究部署少。(2)个别班子成员2018年和2019年述职报告中未按照上级要求,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每季度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研究部署会议。 对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纳入述职报告的同志责令其立即整改,在本单位干部职工中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年初以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部署会2次。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增加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内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4.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工作仍有差距。没有2015年至2018年局党组文件及行政发文,且没有这四个年度的工作总结材料。
整改措施及成效:建立健全文件管理归档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加强对档案及相关资料的管理,提高归档材料质量。加大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执行力度,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5.“四个不直接分管”未严格落实。班子分工只明确财务工作由一名副局长分管,对“干部人事、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工作未指定副职领导干部负责。
整改措施及成效:及时进一步明确班子分工,对“干部人事、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工作指定副职领导干部负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6.各项规章制度“定而不实”,执行不严格。局内制定的“请销假制度”、“内部控制收支管理制度”等未形成制度汇编下发到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缺乏制度执行力。仍有个别人存在迟到早退现象。
整改措施及成效:将局内制度统一编制成册下发到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加强日常督查检查,加强各项制度执行力。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7.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积极主动学习意识差,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对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内容单一,党员干部个人学习记录中,缺少业务知识学习。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制定学习计划,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能力和业务素养。在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中,增加《民法典》、《宪法》等业务知识的学习。2020年11月18日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增强机关干部学习民法典法律意识,作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不断提高全区社会治理能力水平。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展台、设置宣传展板、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集中宣传了宪法等法律法规,有效增强了群众的宪法意识,更好地发挥了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方面的重大作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8.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涉及清河门区司法局问题及意见建议整改情况报告”中,列举的具体问题都是省九巡向区委反馈的问题,而司法局自查的11个问题在整改报告中未充分体现,本单位实际存在的问题一一制定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及成效:在原有措施基础上,结合实际,针对省第九巡视组反馈的学习贯彻不深入不扎实,学用“两张皮”;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关于东北和辽宁全面振兴***精神以及省委重大发展战略不到位;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党管人才工作力度不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在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上还有偏差,思想认识不到位;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等十一个问题,进一步完善措施内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9.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不到位。(1)2018年以来以前履行主体不严格。缺少对中重点岗位、重点业务的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导致局内两名党组成员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2)2018年没有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班子“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班子成员未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谈心谈话、管理和教育等职责进行表述。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制度,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经常组织观看党风廉政教育片,提高拒腐防变能力。2020年9月份以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2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交流、提醒告诫。组织召开警示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0.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资金使用不规范。(1)存在超结算起点支付大额现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均存在超结算起点支付大额现金问题。(2)报销票据不规范,个别票据没有经手人签字。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健全和落实司法局内部现金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切实单位实际的现金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办理现金业务的权限范围和相应责任,形成现金管理有章可;,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针对《会计法》《现金管理条例》《司法局内部控制制度》等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学习,明确会计业务具体流程及现金支付范围,规范报销程序,每项票据都有经手人签字,三是严格按照《司法局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避免超结算起点支付大额现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1.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执行不够好。班子成员下基层面对面解决群众需要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疑惑的次数不多,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上存在差距。
整改措施及成效: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面对面解决群众需要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疑惑等问题。年初以来,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积极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班子成员到辽宁星辉服饰有限公司、辽宁阜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进行了实地调研,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难题、促发展。同时,深入各村屯、各社区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指导人民调解员、评理说事员的日常工作。自活动开展以来,全区镇(街)、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强化民间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为群众办实事。依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共调处婚姻家庭、邻里、土地等各类纠纷14件,调解成功率100%,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2.法治宣传工作不够深入。(1)对法治宣传教育重要性认识不足,未制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及长远规划。(2)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不够,还存在死角。
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及长远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本部门、本行业内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面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年初以来,共举办普法宣传活动3次,举办普法培训班2班次,受训人数达200余人次,张贴各类普法标语300余条,5场次,接待法律咨询500人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3.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教育监管工作不仔细。(1)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存在矫正人员执行档案数与目录人数不符问题。(2)各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档案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定。通过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的查纠整改,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今后将严加管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4.对安置帮教人员管理不到位。(1)四个司法所均存在对安置帮教人员走访次数少于规定要求的次数问题。(2)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年度考核表中,“社区服刑人员意见”栏没有服刑人员签字。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对安置帮教人员的走访、帮扶等日常管理,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行动轨迹,确保这些人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加强对社区矫正档案的管理,完善入矫、管理、解矫等各项措施。目前,通过整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得到进一步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5.书记抓党建责任意识不够强,落实党建工作任务要求还有差距。(1)未按要求召开党建工作例会。(2)对开展“书记抓党建项目化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缺少党组书记和机关支部书记每年抓党建项目的实施方案、完成项目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记录。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书记抓党建责任意识。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例会,制定党建工作计划,研究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完善“书记抓党建项目化管理”工作,按要求落实好项目表、实施方案、自查报告等相关材料。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6.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不认真,不严肃。(1)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和2017年“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内容完全相同,未结合实际查找出的问题对号入座制定整改措施。(2)民主生活会存档材料不全。缺少2017年度和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党员个人互相批评材料。
整改措施及成效:增强政治意识,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民主生活会严肃性和质量,做好民主生活会材料归档工作。近期,对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进行了整改,民主生活会各个环节进行重新梳理把关,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7.“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缺要素。局机关支部2018年共计5次、2019年共计11次的支委会会议记录均无与会人员签到及影像资料。2019年2次党员大会和2020年1月2日的党课记录中,“应到”、“实到”人数均空白。2019年2次党课记录均无主题,且未体现主讲人。
整改措施及成效:(1)认真按要求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打印签到簿,由与会支委会成员及时签到,留存参会人员影像资料,党员参会一并及时签到。(2)今后“三会一课”特别是讲党课时要确立好主题和主讲人。(3)安排支委会专人记录,责任到人。记录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记录要求”作好“三会一课”记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8.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辣味不足。2017年和2018年共三次组织生活会记录中均无个人发言内容。2018年和2019年五次会议均无相关方案及影像资料。2019年两次会议记录中参会人员只有自我批评,没有相互批评,且2018年8月召开的“消除薄熙来、王珉恶劣影响”专题组织生活会,共有7名党员个人剖析材料偏离主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1)按照《***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会前由支委会认真准备,制定好工作方案,谈话要切中要害,相互批评须有辣味,留存影像资料备查。(2)引导党员认真准备专题组织生活会内容,个人剖析材料要紧紧围绕主题展开,会前由支委会成员对党员个人撰写材料把关。(3)整改后支部组织生活会能够按照《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相关规定有序召开。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9.支部对党员的监督管理有缺失,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重视不够。机关支部2017年对党员没做民主测评。2016、2018、2019年度支部对党员民主测评情况都没做统计汇总,也未对照合格党员标准,结合统计结果,对每名党员进行党性分析作出组织评定意见。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力度。支委会要在开好组织生活会基础上,对照《条例》、对照合格党员标准,认真做好党员民主测评和统计汇总工作,对每名党员负责地做好党性分析和组织评定工作。经过近期整改,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了根本改观。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赵旭龙;联系方式:电话0418-6011992;电子邮箱qhmqxcb@163.com。
中共清河门区司法局党组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