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茅山殡仪馆文化长廊宣传展牌及防腐木休息长凳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 | |||
兴化市民政局 | |||
二、招标项目情况 | |||
1、项目名称 | 兴化市茅山殡仪馆文化长廊宣传展牌及防腐木休息长凳 | ||
2、服务地点 | 兴化市茅山殡仪馆 | ||
3、专业 | 招标种类 | 文化长廊宣传展牌及防腐木休息长凳 | |
数量规模 | 展牌总长33米总高2.8米、长凳1.5米*0.45米 | 单位 | 米 |
投资总额 | 32000元 | 投资币别 | 人民币 |
招标内容 | 兴化市民政局茅山殡仪馆文化长廊宣传展牌及防腐木休息长凳 | ||
本项目服务费 控制上限价 | 32000元 | 投资币别 | 人民币 |
工期 | 签订合同后5天内 | ||
三、联系方法 | |||
联系人 | 陈晓春 | 联系电话 | 158****2059 |
QQ邮箱 | 503290496@qq.com | ||
四、报名 | |||
1、报名开始时间 | 2022-6-20 8点半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2-6-24 17点 |
工作时间 | 上午8点半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半 | ||
节假日 | 休息 | ||
2、报名地点 | 兴化市民政局办公室三楼(302室) | ||
3、报名条件 | |||
(1)企业资质、资信 | 具备广告、文化传媒资质单位或社会组织(不接收个人报名)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具备广告、文化传媒资质单位或社会组织(不接收个人报名) | ||
(3)质量、业绩信誉 | 1、投标单位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身份参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4)其它说明 | 1、招标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报名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 4、最低报价不得低于或等于0元。 | ||
(5)需携带的材料 |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经办人介绍信和身份证等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递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以上内容连同报名表请扫描后发至招标人邮箱作为报名材料。 | ||
五、其他说明 1.文化长廊宣传牌材质镀锌方管静电喷塑烤漆(含画面、字),尺寸33米*2.8米。 2.户外防腐木休息长凳材质镀锌方管+防腐木(5张),尺寸1.5米*0.45米。 3.严格遵守单位规定、维护服务单位形象。 4.其他未列事项按照馆规馆制和市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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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为小额项目招标。中标方式为最低价确定中标人办法。投标单位报价(费率)低于或等于零元为废标。 2、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填好报名表后会同上述需携带的材料内容,扫描成电子文件发邮件至招标人邮箱。报名表发后请与招标人联系。 (3)招标人将根据初审结果向通过初审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未通过初审单位电话告之,招标时间另行通知。 |
发布单位:兴化市民政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