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顺征启公告〔2022〕27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北滘镇高村村范围内,涉及北滘镇高村股份合作经济社2.343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征收土地位置图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按规划拟作为北滘镇高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留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区人民政府委托北滘镇人民政府开展征收土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确认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翻(扩)建、装潢、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征收土地位置图(北滘镇高村股份合作经济社,2.3435公顷)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