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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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3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9月21日至9月28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1号, 邮编:528329, 联系电话:0757-25386910, 传真:0757-253890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佛山市航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喷烤漆车间建设项目佛山市航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均安镇均益路196号1号临建星棚贵州省安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年喷漆车辆2500台(1)生活污水经独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至附近内河涌。(2)烤漆废气经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3)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工作时间,防止噪音扰民。(4)企业生产过程中如原材料和产品方案、用量、规模、生产工艺等发生变化,应及时向环保主管部门申报。(5)加强一线工人的劳动防护,减少工人的连续工作时间,并且在工作过程中佩带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6)为了能使厂区内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达到较好的实际使用效果,建议厂方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制度,设立专人负责环保工作,负责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各种处理设 施的维修、保养及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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