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关于广东顺德泓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LED灯带1200万米建设项目报告表审批前公示(201914)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10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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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广东顺德泓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LED灯带1200万米建设项目 | 广东顺德泓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永丰村委会工业区中路72号 | 河北洁源安评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从事LED灯带的加工生产 | (1)制定相关制度并设立部门负责环保措施的正常运行,保证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处理达标排放。 (2)企业生产过程中如原材料和产品方案、用量、规模、生产工艺等发生变化,应及时向环保主管部门申报。 (3)项目建设单位对产生较大噪声的生产设备采取隔音和减振等措施,或选用低噪设备,并进行合理放置,降低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 (4)制定并实施厂内事故预防计划,明确管理组织、责任与责任范围、预防措施、宣传教育等内容。制定场内应急计划,明确管理组织、责任人与责任范围、事故报告制度、应急程序、应急措施等。配备足够的应急器材。对生产工况、设备、应急照明等应定期检查与抽查,落实责任制。消防警报系统必须处于完好状态,以备应急使用。 (5)切实落实项目生活污水治理措施,确保近期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可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6)加强管理,提高环保意识,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减少“三废”排放,做好落实好废气、噪声治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避免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