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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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2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10号,邮编:528322 联系电话:0757-25568022 传 真:0757-25534222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勒流街道众涌村基耕路改造工程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众涌股份合作经济社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众涌村良田到锦华基耕路、桥西基耕路、太平基耕路 | 广州碧蓝环境科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工程占地面积为8777平方米,道路总长度为1598.709米。 | (1)施工期环境空气分析结论 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运输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及车辆排放的尾气等。为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施工单位须采取以配备充足的防尘设备、设置工地围挡、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对机动车运输、装卸过程严加防范,以防遗撒、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运输车辆与施工机械,注意车辆与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减少因其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等措施,可大大减少工地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基本上将扬尘的影响范围控制在工地范围,周围环境是可接受的。 (2)施工期水环境分析结论 该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工地施工车辆、机械清洗废水和地表径流,主要污染物是CODCr、SS、石油类等,若不经过处理而直接外排,将会影响周围环境,甚至阻塞排水涌。为此,建设单位须在工地设置临时沉沙池,生产废水经沉沙池沉淀后回用到施工中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雨期作业;雨天时对建筑材料、开挖地表等进行覆盖,防止泥浆水乱流,同时设置临时的排雨系统,将暴雨期间的雨水引入沉砂池沉淀净化后方可外排;机械设备保证完好,防止漏油;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于周围设施处理,通过上述措施,施工期的污水可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水体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施工期声环境分析结论 施工期噪声主要有机械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对其噪声采取前述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所提各项措施,包括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规范施工程序,降低声源的噪声强度,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等,项目施工期的噪声影响不大。 (4)施工期固体废物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活垃圾及时请环卫部门日产日清,然后集中处理。本项目施工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对可重复利用的建筑废物应规范堆放,不可重复利用的应及时清运至指定的专用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土石方弃渣需运往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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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09:13:5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