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均安镇东园人行道工程(二期)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顺德区均安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约87.81万元,工期:30日历天 本工程为均安镇东园人行道工程(二期)。工程内容包括:现浇混凝土人行道、侧石铺设、树池砌筑及雨水进水井砌筑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取得佛山市建设局核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以2013年更换的蓝色封面版本为准); 3.2 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6 月 4 日至2014年 6 月 6 日,上午8:30至 12:00,下午2:00至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中国农业银行,户名:马杏莹,账号:44-465***********1,凭银行存款回单到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5楼招投标中心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1号)领取招标文件,标书一经售出,恕不退回。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每份300.00元(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电子版招标资料光盘及收据)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 6 月 12 日 上午 9 时30分,地点为: 均安镇永安路1号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担保金的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 6.4 投标担保的形式:存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或开标现场刷卡存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均安镇政府网(http://jun-an.shunde.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顺德区均安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57-25338113 传 真:0757-25338113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 邮 编:528329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757-22313232 传 真:0757-22313231 地 址:顺德区大良街道清晖路19号鸿业大厦4楼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 话:0757-25386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