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收2011年度摩托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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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2日发表
现将征收2011年度摩托车路桥通行费年票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票统缴期为2011年1月4日至2011年4月29日。
二、缴纳办法:凡佛山市籍的摩托车车主持《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办理年票缴费手续,摩托车年票收费标准为60元/年(只接受现金支付)。逾期缴费的,除必须补缴年票费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每日千分之二加收滞纳金。
三、办理地点:容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地址:容桂容奇大道中32号,咨询电话:26381814。
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容桂分局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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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2:27:4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