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新闻出版股组织普法培训情况
2009年新闻出版股组织普法培训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理顺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的关系,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的要求,从2010年1月1日起,申请设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及变更印刷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单位,其法定代表人等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印刷法规培训班,取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并在提出设立或变更申请时提交。不按规定参加培训并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的,将不予换发《印刷经营许可证》。为此,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于2009年底开展了该项培训工作。
2009年11月11日,我局新闻出版股组织了三水区2004至2009年设立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印刷企业参加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佛山市广播电视大学举办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75人。培训以集中观看印刷业法规电视教学片为主,培训后进行了考试。参加培训的75位业主都按规定取得了《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