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镇三举措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书记带头,深入群众办实事。为切实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激发全体党员干部积极性,高明镇党委书记陈雪梅带头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最关心的事,并要求镇、村(社区)主要领导每人至少办理3件群众实事,切实解决群众问题,从群众出发,做好服务工作。
党员齐上,切实开展办实事。镇党委、政府积极发动全镇党员干部,要求每位党员干部深入群众,求真务实,了解群众需求,解决群众问题,每人至少办理1件群众实事。通过全体党员同出力的方式,营造良好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氛围。
融入工作,持续开展办实事。高明镇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结合“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低保办理等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提升机关职工的“为人民服务”意识,提高机关职工的自身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