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招商公告
为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有效缓解我区建设用地指标的不足。经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采取公开招商方式选取社会投资人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商单位: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
二、立项单位: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巴州分局
三、实施主体:巴中市巴州区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四、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三个):
1、巴州区大罗镇白果坝村、字库村、铁炉垭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2、巴州区大罗镇董家梁村、二郎村、双渔村、中锋寺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3、巴州区水宁寺镇天宫村、沙嘴村、枇杷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二)项目规模及内容:
1、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前期规划、编制、报批立项;
2、投资人须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拆旧区农民的集中安置点修建及红线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土地复垦及项目验收工作。具体建设内容以审定的相关方案为准。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三个):
1、大罗镇白果坝村、字库村、铁炉垭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44亿元(人民币);
2、大罗镇董家梁村、二郎村、双渔村、中锋寺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8亿元(人民币);
3、水宁寺镇天宫村、沙嘴村、枇杷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95亿元(人民币)。
(四)项目工期:36个月。
(五)资金来源:投资人全额筹措。
五、招商条件
本次三个项目招商采取现场报名和分项目单独报名及分项目单独缴纳保证金,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投资人。投资人负责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和按招商人的要求完成项目的规划、编制、报批立项,并通过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六、项目投资
(一)综合投资回报率:不高于38%。
(二)工程造价与投资回报额:以财政部门评审的工程造价作为工程建设控制价,以审计部门审计的投资结算价作为投资额。
(三)回购总额的确定:回购总额=投资额+投资收益。
(四)投资收益=投资额X综合投资回报率。
(五)回购期限:回购期限为三年。
(六)未按时回购的利息计算:以在回购期应付未付的投资额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5%计算利息。
(七)回购担保:以挂钩项目对应的城镇建新区土地或其它存量土地出让收益作为回购担保。
(八)具体执行细则以投资人和招商人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七、投资建设人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近三年来独立投资或实施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业绩。
(三)无不良贷款记录(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八、保证金
每个项目参选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在2014年6月18日12时前(北京时间)汇入招商人指定账户。公开招商评选结束后,确定为中选企业的,该保证金转为中选企业投资履约保证金;未确定为中选企业的参选保证金将在中选结果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招商人开户单位: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巴中东城分行
账号:5100***********00042
用途注明:巴州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参选保证金。
九、报名提交资料
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14年6月8日2014年6月18日12时止,将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复印件交至巴州区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一)申请人企业单位介绍信。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六)参选保证金回执单。
十、投资建设人的评定
评定时间:2014年6月18日15时,报名时间结束即召开招商会议。
评定单位: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国土分局
评定地点: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评定方式:参选人将密封完好的报价单提交招商人,招商人当场宣读报价,以符合上述条件且报价最低者为项目投资中选人,只有一家报名,经审核其它条件符合后可以确定项目投资中选人。若出现相同报价,采取现场第二次报价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中选人。
十一、项目招商说明
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本次招商不接受电话及邮件咨询,有疑问者可到巴州区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现场咨询。参选人可在巴州区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免费领取招商文件。
十二、公告的发布
本公告在巴州区人民政府网、巴中日报、巴中市国土资源网发布。
十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8日至2014年6月18日。
(二)报名地点:巴中市巴州区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南坝将军大道84号)
(三)联系人:杨尚林 苟娟子
联系电话:136****2233 189****1313
巴中市巴州区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