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消除常安食街电路安全隐患,根据电网建设领导小组的部署,高明供电局对常安食街的供电线路进行了改造,现已完成改造并完成迁表手续的办理且负责了迁表的改造费用。
按照《低压非居民客户供用电协议(背书)》第二条要求,供、受电设施以低压计量装置为产权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产权属供电方(含计量装置),负荷侧产权属用电方。供用电双方按产权归属各自负责其供、受电设施的维护、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并按产权归属各自负责其供、受电设施的维护、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并按产权归属各自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和安全责任。今后,请各用户按照《低压非居民客户供用电协议(背书)》要求履行相应的责任。在本合同签署后,由供电局无偿出资建设的贵户的表后线部分产权归用户所有,按照《低压非居民客户供用电协议(背书)》的第二条要求,今后贵户的表后线部分由贵户自行承担该受电设施的维护、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并承担该产权内有关法律责任和安全责任。
特此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电网建设协调 佛山高明供电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