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伟源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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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明组干〔2016〕234号
关于罗伟源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罗伟源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其任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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