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佛自然资明闲认〔2021〕36号
闲置土地认定书
佛自然资明闲认〔2021〕36号
佛山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你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高明大道以南、兴良路以西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佛高国用(2014)第040677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2747.5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延期开发协议》(编号:荷城-2018-30)约定,该宗地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动工开发建设,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竣工。经现场核查,该宗地尚未动工开发建设,已涉嫌土地闲置。
上述宗地存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以及第十四条规定的闲置土地情形的情况,我局于2021年9月10日已向你方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佛自然资明闲调〔2021〕55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你方上述宗地于2018年进行闲置土地处置后重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延期开发协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对地块进行通平后,于2019年4月12日与你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地块已完成土地交付,截至目前,你方尚未动工开发建设,应属权属人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9日
(联系人:曾瑞祈,联系电话:0757-8828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