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非居民用水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用水户:
根据《佛山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开展高明区2021年度非居民用水计划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一、对《2021年高明区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用水户名录》(详见***1)予以公布。如对名录有异议的用水户可于5个工作日内向区住建水利局申请复核。
二、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名录的用水户应高度重视,贯彻执行《佛山市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根据单位(企业)生产、运营、运行、发展的合理用水需求制订2021年度用水计划,并填报《佛山市非居民用水计划建议表》(见***2)及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填报过程中有疑问的,可向区住建水利局水资源管理股咨询。
三、各用水户请于2月5日前将表格电子版提供我局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于2月26日前报送纸质表格及相关资料盖章版送至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二楼水资源管理股。
四、逾期未报计划的用水户,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直接核定用水计划。
特此通知。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1年1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利工、李工,水资源管理股,88212006;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68号)
***1.2021年高明区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用水户名录.xls
***2.佛山市非居民用水计划建议表.doc
***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府〔2018〕48号).doc
***4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8〕2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