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皓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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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皓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7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传 真:0757-88988816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皓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皓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中小企业园 |
环评机构 |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公示版) | 佛山市皓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pdf |
项目概况 | 建设规模:本项目从事铜棒及不锈钢挂件生产,计划年产铜棒 3 万吨、不锈钢挂件40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本项目冷却水循环回用,不外排;喷淋装置用水定期添加损耗,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排放。②熔铸废气(熔铸烟尘、铅等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利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排放。要求铅零排放,排气口不得检出。未收集的熔铸烟尘、机加工粉尘、焊接烟尘(含锡及化合物)、抛光粉尘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③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做好生产设备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2021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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