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冯卫勋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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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明组干〔2017〕61号
关于冯卫勋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经区委研究,同意:
冯卫勋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二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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