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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构建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2年度版)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主动公开




  明府办〔2022〕7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构建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系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

  (2022年度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佛山市高明区构建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2年度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行。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佛山市高明区构建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系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2年度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构建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2年度版)》,加快构建高明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系,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确保改革举措方向正确。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积极促进商品、服务、资金、人才等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建设,全面打通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使构建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这场深刻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确保政商关系健康清爽。坚持以规则为基础、以服务为根本,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做到“十个没有”,即:没有推诿扯皮、没有吃拿卡要、没有权钱交易、没有暗箱操作、没有随意执法、没有侵权争利、没有违规收费、没有优亲厚友、没有诚信失守、没有插手干预,充分落实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要求。

  ——确保政府职能转变到位。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多为企业发展着想,任何改革都不得增加企业负担,任何服务都不得附加额外条件,任何监管都不得简单一罚了之。正确把握营商环境改革的核心是审批制度,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是简政放权,简政放权改革的核心是市场归位,市场归位改革的核心是市场能干好的一律交给市场,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确保营商环境动态优化。坚持以开放和发展的观念建设营商环境,推动《佛山市高明区构建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有节奏地进行迭代更新,既保持政策体系相对稳定,又充满生机活力。具体办法是对《行动方案》实行“一年一评估”“一年一修订”“一年一发布”,即:首次发布实施《行动方案(2022年度版)》后,及时进行评估,于年底前对不合时宜的内容予以废止、对失去比较优势的内容予以修订、对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内容予以补充,修改形成《行动方案(2023年度版)》,并重新发布实施,同时不再执行《行动方案(2022年度版)》。依次类推,以年度为周期滚动更新,确保营商环境改革不止步,各项措施始终处于优势地位,从根本上解决打补丁、加码式出台新政策造成体系混乱和互相矛盾等问题。

  二、全面落实佛山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全面对照《构建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2年度版)》,对涉及高明的49条改革措施(详见***:《高明区贯彻落实〈构建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2年度版)〉相关改革措施》),按照最高标准、最严要求进行落实,力争在商事制度、工程项目审批、办税服务、跨境贸易、金融服务、行政审批、行政监管、法治环境等方面取得更大改革突破,实现企业、公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营造服务最优的发展环境

  1.推行企业开办风险提示机制,根据行业领域为企业从开办到经营全过程提供政策资讯、风险提示等服务,帮助企业规避经营风险。全面落实涉企经营许可清单管理制度、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对市场主体承诺信息收集,强化后续***服务。(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

  2.完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精准服务机制。健全区领导挂点联系企业机制,落实“首席企业服务官”等精准服务措施,主动***送政策送服务。建立企业服务专线,实现专项受理,提供专门服务,并按照咨询、求助、投诉、建议等进行分类建档,一问题一编号,实行清单式台账管理。(牵头部门: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3.设立工程建设项目代办中心,定期公布代办(帮办)项目清单,为重点项目审批提供无偿代办服务,做到企业谋划项目时“贴上去”、审批中“全程代”、开工后“跟到底”,让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牵头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经济科技促进局)

  4.加大行业协会商会扶持力度,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提升参政辅政能力、市场化运营能力、“双招双引”支撑能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惠企政策调研、制定、推送、宣传和解读工作,促进惠企政策红利充分释放。支持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有偿中介服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运用线上线下手段,为企业转型升级、经营发展提供精准高效专业服务。建立行业管理部门挂钩联系行业协会商会的定期沟通机制,研究解决行业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与问题。(牵头部门:区工商联、各镇<街道>、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

  5.打造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深化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改革结果应用,探索建立“一企一单”经济体检表制度,实施更精准的资源要素配置、企业服务和包容审慎监管措施。(牵头部门:区经济科技促进局)

  6.配合市强化“佛山制造”品牌建设、品牌保护和品牌推介,持续扩大“佛山标准”产品覆盖范围。加强质量基础设施(NQI)“一站式”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引导企业建立品牌发展规划,培育更多拥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高明产品”。(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

  7.建立服务企业“反弹琵琶”备案报备机制,对企业诉求缓办、迟办、不办的,必须按月向区委、区政府书面报备,说明缓办、迟办、不办的理据。(牵头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局)

  8.完善规范信用修复机制,优化企业信用修复流程,实现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次办成、结果同步”。引导鼓励企业通过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等方式重塑自身信用。对轻微违法行为不纳入失信联合惩戒。(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局)

  9.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引导支持企业开展文化建设,活跃职工文化生活,增强员工归属感,提高企业对产业人才吸引力,降低企业员工流失率。(牵头部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四、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10.在区、镇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开办企业专窗”,实现“一表填报、一网通办、一窗领取”。(牵头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

  11.依托市政务大数据平台,推进区级数据资源池应用,探索数据采集、数据汇聚、数据存储和数据开放等公共数据管理新模式、新流程,通过数据赋能,减少不必要的审批材料以及审批环节,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企业省心省力。(牵头部门: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12.按照“一个项目、一套台账”的原则,建立产业项目全链条电子档案,实现产业项目从洽谈签约至企业开办、项目立项、工程建设、不动产登记、竣工投产的全流程动态式监测闭环。对工程建设办事过程、各个环节实行全流程监测监督,对部门是否及时审批、出具意见是否合理等做到早发现、可提醒、可问询。(牵头部门: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五、营造“一次办好”的审批环境

  13.深入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通过取消审批、实施备案制、豁免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应用“秒批”等,打造企业投资低风险项目简易审批快速通道。对规划建设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或按“标准地”供应方式获得用地的项目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联合办理。对新报建工业、仓储项目及政府投资类项目实行企业承诺制,取消第三方CPI指标审查环节。(牵头部门:区政务数据局、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水利局)

  14.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带方案出让”改革,完善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指标体系,逐步实现辖区全覆盖。优化工业用地储备流程,并联推进规划调整、土地整备、道路建设、土壤评价等关键流程,形成随用随供的“工业用地标准库”,实现产业用地信息与企业用地需求精准匹配。按照效益优先、成熟优先、投产优先原则,建立优质企业增资扩产项目优先供地机制,开通快速供地“绿色通道”。(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分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各镇<街道>、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

  15.深化“拿地即动工”改革,按照“双容双承诺”(容缺、容错,企业向政府承诺、政府向企业承诺)原则,深化以企业依法承诺,政府加强事前引导、事中辅导、事后监督为主要内容的项目直接落地改革,推进改革经验闭环化、规范化、制度化。(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政务数据局、区住建水利局、自然资源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16.对新建工业园区实行区域环评全覆盖、区域能评差异化管理。深化“区域环评+清单式管理”改革,落实“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动改革”等惠企利企措施,推动告知承诺制环评审批流程压减至8个工作日内,非重大变动项目转为备案管理流程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符合条件并纳入改革范围的项目,由编制环评报告表“3个月”流程调整为编制登记表3个工作日内办结。(牵头部门:生态环境分局、区发展改革局)

  17.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将用地预审、规划选址意见书两个许可事项合并为“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两个许可事项合并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与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同步办理。(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分局)

  18.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实施专家异地评标、远程评标。依托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推进房建市政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在工程建设领域推广使用电子保函。(牵头部门:区政务数据局、区住建水利局)

  19.深入实施各类便利通关政策措施,全面提升通关服务效能。简化进出口环节随附单证,实行企业提交单证一次性告知制度,完善企业向海关“主动披露”制度和容缺机制,推广原产地证企业自主打印,实现企业办证“少跑腿”或“零跑腿”。(牵头部门: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

  20.压缩进出口环节边境合规时间。深化“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改革,落实报关单“日清”机制,推广应用“一港通”业务模式,把整体通关时间保持在合理区间。(牵头部门: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

  六、营造综合成本最低的投资环境

  21.畅通惠企利民政策兑现“最后一公里”。推行“自动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方式,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兑现落实。(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区政务数据局)

  22.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比例,鼓励企业建立省、市级研发平台,持续推进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建设,引导全社会提高研发经费投入比重。(牵头部门:区经济科技促进局)

  23.支持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积极稳妥扩大区级融资担保基金规模,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与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完善政府、保险公司、银行合作机制,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牵头部门: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财政局)

  七、营造活力迸发的创新创业环境

  24.实施集中连片动态储备工业用地,加大土地连片开发建设力度,探索多种土地所有权、使用功能的“混合开发”模式,推动工业用地连片、产业成带。支持各镇(街道)打造连片特色产业园。(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分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各镇<街道>)

  25.划定“区块线”保障工业发展空间,强化工业用地管理,划定工业区块控制线,控制线范围内严控“工改居”“工改商”。加大“工改工”支持力度,推广“工业上楼”,对城市更新“工改工”项目和村级工业园拆除重建项目给予扶持奖励。严厉处置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变相炒卖工业用地等行为。(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分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各镇<街道>)

  26.完善工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引导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完善交通路网、市政配套、绿化景观等基础设施,加快布局商务、住宿、餐饮、娱乐等生活性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园区管理运营单位设立“一站式”企业服务受理点,并针对重点产业制定专项服务清单和个性化服务代办清单。(牵头部门:各镇<街道>、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

  27.强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后服务,健全“土地管理人”和国有建设用地开竣工管理机制,加强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后全过程监管和服务,推动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分局)

  28.整合产业发展重点依托的空间载体,做优专精特新产业园、村级工业园等产业载体,集中布局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推动建立“头雁引领群雁飞”“大手牵小手”产业生态,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牵头部门: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各镇<街道>)

  29.系统性重构人才政策体系,推进“智汇高明”人才集聚工程,优化人才引进、入户、培育、评价、激励等机制,深化人才评价、职业职称评定等人事人才管理制度改革,为高明全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支持企业引进和留住关键技术骨干及核心管理人员,对辖区企业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按本地所缴纳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一定比例给予奖励。(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财政局)

  30.实施高端人才及团队引进工程,完善高端人才及团队引进政策,对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和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企业和骨干人才、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工程、院士及博士后科研平台等予以资助和支持。(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1.发挥区镇两级合力作用,设置招聘常设点,加强就业创业、职业技能提升、失业援助、就业困难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深入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工程,优化企业招聘与职工职业培训管理服务,帮助民营企业缓解“招聘难”问题。建立多元化人力资源供给服务机制,优化完善与省内外人力资源丰富地区建立劳务对接机制,协助企业开展定向跨区域招聘,吸纳更多省内外人员到我区企业就业;建立企业用工需求和院校供给清单,促进供需信息精准对接。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让高明成为各类技能人才和青年职工创业就业的热土。(牵头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

  32.实施“产业技能型人才培训工程”,加快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加快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将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鼓励区内企业与职业学校开展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合作,开展订单培养。面向“三农”、乡村旅游等领域,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乡村旅游专业人才等各类技能人才培养。(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农业农村局)

  33.探索规划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整合“政府、社会组织、市场”等各类服务力量,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人才招聘、职业中介服务等全链条服务。加强对企业用工管理指导、培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牵头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街道>)

  34.推进“引企入教”改革,支持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与中高职院校建立“招培就”合作联盟,以多种方式参与学校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共建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实施个性化寻聘、定制化培养和菜单式服务。(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5.搭建“一站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知识产权服务聚集区建设,积极引进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和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加快建设高明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完善知识产权人民调解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打造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运营交易平台,为我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金融一体化服务。(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保障措施

  36.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调整完善高明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局。建立区分管领导指标负责制。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宣传力度,设立区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奖,鼓励各镇街、各部门探索具有特色的优化营商环境新做法、新模式。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加挂“益晒你”企业服务中心,让佛山“益晒你”服务企业理念和品牌广为传播。将本《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纳入“一月三问”工作落实机制。(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委区府办、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委宣传部)

  37.推进机关作风整治,将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内容。发挥《聚焦作风》监督栏目作用,开展党政机关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效解决干部“庸懒散拖乱”的突出问题。开展重大项目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化基层执法领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行营商环境问题线索限时办结,建立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机制。用好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担当作为、靠前服务,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牵头部门:区纪委监委)

  38.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设立营商环境作风监测点,搭建纪企沟通“绿色通道”,开展“亲而不清、清而不为”专项治理,严查侵害企业利益行为。重拳整治应批不批、拖着不批等“(科)股长中梗阻”现象。全面整治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打招呼行为,建立插手干预行为登记备案制度,在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城市更新、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查处、安全生产监管等重点敏感领域,严禁领导干部直接过问说情,对领导人员插手干预行为全面、如实登记备案,做到逢问必录、逢打招呼必录。建立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牵头部门:区纪委监委、区发展改革局)


  ***:高明区贯彻落实《构建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2年度版)》相关改革措施


***

  高明区贯彻落实《构建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2年度版)》相关改革措施

序号

改革措施

牵头部门

1

“1”环集成。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预开户、申领***、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事项整合为1个办事环节,一次性集中办理。

区市场监管局

2

“1”窗受理。打破办成一件事的部门、层级、区域壁垒,优化“一窗通办”标准化服务规范,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服务,实现“一个标准、一窗办理、一个系统、一档通办”。

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3

“1”网通办。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打通企业开办平台与市场监管、社保、公积金、公安、税务、银行的数据壁垒,推动相关系统直连互通,实现“零见面”“无纸化”。

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

4

“1”照通行。深入推进“证照联办、一照通行”改革,将各审批部门的经营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合并集成办理,实现“一企一照、一照通行”。

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

5

“1”单全免。对开办企业实行全程免单,免费赠送一套四枚“法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专用章”,制定全市统一的政府买单送章标准,免费提供税务Ukey,免费覆盖率达100%。

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区税务局

6

统一规范审批流程。开展项目全流程“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网通办、一家牵头、一次办好”,审批事项全面上线省、市级审批平台“全程网办”。全力推行“一次征询、并联审批”,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部门现场办公“联审联批”。深化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改革,对水、电、气等附属小型市政公用设施接入实行零***、零审批、零投资。

区政务数据局、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水利局、区财政局、区行政服务中心、佛山高明供电局、各镇(街道)

7

统一提供区域评估。实施区域评估改革,将申请后审批转为申请前服务、单个项目评估转为区域整体评估、企业付费转为政府买单。在大型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集中连片储备用地等,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统筹开展重要矿产资源压覆、节能、地质灾害、地震安全、文物保护、水土保持、洪水影响及环境影响等综合性区域评估,形成整体性、区域性评估成果,由区域内建设项目单位共享共用,项目建设单位不再对相同事项进行单独评估。对暂未实施区域评估的建设项目所需前置性评估事项,由项目所在地政府参照上述原则开展综合评估并提供评估成果。

自然资源分局、区政务数据局、各镇(街道)

8

统一实行“多测合一”。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规划许可、施工、竣工验收、登记发证等环节测绘事项,进行全面整合优化,实现“多测合并、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自然资源分局

9

统一组织配套联动。建立政务与水电气接入联动机制,优化“水电气+”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大力推行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告知承诺免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一张表单、联合踏勘、联合施工、一并接入。落实市城市市政管廊和综合管廊的费用减免办法,实现电力外线工程电缆线路免费接入使用。对满足接电条件的地块开展“电力预装”服务,实现“拿地即用电”。建立健全企业用电用气用水监测预警保障服务机制,减少因设施破坏而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

区政务数据局、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发展改革局、佛山高明供电局

10

统一合并验收登记。建设“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设置不动产登记企业综合服务专窗,融合在线签约、评税核价、缴税、登记、水电气过户等功能,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推行“交地即发证”“验收即发证”“交房即发证”。

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水利局、区税务局

11

合并办税更省力。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十税合一,推广电子税务局、粤税通、V-Tax零跑动远程可视化办税系统等“非接触式”零***办税渠道,打造企业所得税“全链智能式”管理服务机制,提升企业纳税便利度。

区税务局

12

一体办税更省时。建立智能纳税服务运营中心,建立区级咨询中心,推动“问办查评送”一体化进程,试点推行咨询即办税。全面推广网格化服务,实现征纳沟通“精、准、快”,进一步减少纳税时间。

区税务局

13

智能办税更省心。全面推行“云退税”,将汇算清缴退税、减免退税、先征后退、误收退税等退税业务全部纳入“云端办理”,实现退税全流程电子化。打造“税安易”风险预防体系,及早提醒纳税人自查自纠可能发生的涉税风险。

区税务局

14

便企办税更省事。全面开展数字化电子***试点改革,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推行***“网上申请、免费邮寄、配送到家”。推广涉税服务容缺受理,多措并举帮助纳税人及时修复纳税信用。

区税务局

15

“单一窗口”系统集成。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拓展完善地方特色应用项目,探索国际贸易、金融等各行业深度融合和协同创新应用。

区经济科技促进局

16

数字贸易开放协同。配合市大力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提升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开拓市场的能力与水平。

区经济科技促进局

17

口岸收费公开透明。健全口岸收费公开透明机制,推动各口岸收费主体完善收费目录并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汇总公布。鼓励扩大免除查验未发现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政策适用范围。

区经济科技促进局

18

货物通关畅通便捷。依法减少进出口环节审批事项和单证,鼓励企业积极运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模式,提高通关时效,对于提前申报通关存在差错的,按照相关容错机制办理。 

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

19

监管查验远程智能。积极探索推进“远程监管”“智慧审证”“智能审图”。大力推广各类海关业务网上办理、无陪同查验和在线稽核查。

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

20

优化融资流程。打造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产品检索、融资对接等“一站式”金融服务。支持商业银行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建立风险定价和管控模型,优化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审批流程和模式,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将不动产抵押贷款登记服务场所持续延伸至银行网点,实现集中办理。

区经济科技促进局、自然资源分局、高明银监办、中国人民银行高明支行

21

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领域的投融资产品,建立多样化的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围绕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的制造业企业开展股权投资,提升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直接融资比重。提升金融创新服务“村改”水平。推广“村改贷”业务试点运行经验,创新金融产品和手段,开展“村融通”业务试点,打通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新通道。

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分局、高明银监办

22

降低融资成本。依托“佛山扶持通”平台,推动政银企多方联动,帮助中小微企业按期还贷、顺利续贷,做到能续快续、应续尽续,降低企业转贷成本。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与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降至不超过1%。探索开展电商贷、供应链核心企业贷、出口信用保险信用+担保业务。建立知识产权质押投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质押投融资发生风险的项目提供一定比例的补偿。

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区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高明支行、高明银监办

23

强化征信服务。大幅提升金融机构信用查询便捷度,依托“粤信融”“中小融”“信易贷”等平台,及时有效准确反映企业信用信息。加强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发展,鼓励依法收集利用政务信息等数据资源。引导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适度提高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区政务数据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高明支行、高明银监办

24

服务流程标准化。编制发布办事标准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定标准化操作流程,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标准统一、体验一致的政务服务模式。大力向市场放权,合并简化事项,加快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国同类城市最少。

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25

服务平台标准化。配合市建好用好大数据中心,不断丰富“数据赋能”业务场景,全面推进“一网统管”,配合完善市区纵横联动、多级协调的工作体系。完善网上申报、手机端审批、线下邮寄等服务模式,实现高频事项“网上办”“指尖办”。

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26

服务方式标准化。实施惠企政策“秒速直达”“限时直达”,拓展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线上兑现”服务范围,加快实现政策自动匹配、精准推送、“主动找人”。探索建立“企业服务员”制度,扩大“免费代办”服务范围,定期公布代办(帮办)项目清单。加快推进“免证办”,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应用尽用”,推进部门核发证照共享调用。

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27

全市通办标准化。按照就近办理的原则,大力开展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异地可办”,梳理形成“全市通办”“异地可办”事项清单,解决申请人办事“多地跑”“折返跑”问题。

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28

特殊服务标准化。设立“疑难事项”办理窗口。对特殊疑难事项,通过集中受理、一事一议、专人跟进,创新解决企业办事“疑难杂症”,确保企业“能办事、办成事”。 

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29

秒批秒办标准化。通过申请信息自动识别、自动填充、自动推送,实现申请办事零信息填报、零材料提交,推动简易事项100%“马上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秒批秒办”。

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30

服务管理标准化。完善“好差评”制度,推动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建立服务企业“反弹琵琶”报备机制,对企业诉求缓办、迟办、不办的,按月向市委、市政府报备,说明理由。建立政务服务“体验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群众代表等全流程体验政务服务并提出意见建议。

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委区府办

31

坚持职能监管无乱象。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化建设,建立全区统一的服务标准体系,进一步理顺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部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全面解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能交叉分散、服务职能标准不统一问题。

区政务数据局

32

坚持平台之外无交易。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推动部门集中类和分散类政府采购项目进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凡是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必须进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区政务数据局

33

坚持交易流程无纸化。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深化“互联网+招标投标”,配合市探索建设“智能评标”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智能化。

区政务数据局

34

坚持异地交易无障碍。配合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推进数字证书(CA)跨部门、跨区域互认,提高交易效率和服务质量。

区政务数据局

35

统筹综合监管。以现有的市市场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为依托,统筹建设全市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权威、统一、动态的监管数据库。探索非实地远程监管,提高核查效率效能,推动实现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

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数据局

36

全面联合监管。编制高明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合检查事项清单,明确部门联合抽查程序规则,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数据局

37

严格重点监管。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两客一危”车辆等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领域,依据权限探索开展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

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

38

创新信用监管。引导市场主体自愿注册信用信息并作出信用承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健全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守信激励措施清单,严格执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依法依规制定本地区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将信用奖惩措施嵌入部门业务办理流程,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在各领域应用。

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

39

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出台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形态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规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区司法局

40

首推“双免”监管。制定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免于强制清单、减轻处罚清单,推动“双免”清单覆盖至市场监管各行业领域,实行“小过错、及时改、不处罚”,让企业感受到“执法的温度”。

区司法局

41

强化行业监管。实行中介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及时规范和公布中介服务事项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取消后由中介机构或部门下属单位变相审批、违法违规收费等现象。

区政务数据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

42

加强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机制。公正高效办理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案件,切实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最大限度减少羁押。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依法慎重采取拘留、逮捕等人身强制措施。对市场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行政和司法机关应当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依法需要采取上述强制措施的,不得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并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对拟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的制度办法,应当以适当方式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建立市场主体法治体检自测系统。指导市场主体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切实防范合规风险。加快出台商事审判中依法加强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意见,对小股东诉大股东案件,合理确定举证责任,适时引入司法鉴定机构等第三方,依法查明事实。 

区纪委监委、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43

深化知识产权“一站式”保护机制。配合市设立知识产权稽查机构和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统筹大案要案办理,查处侵权案件。配合组建佛山版权产业发展联盟,实施版权管理提升、创造提质、运用促进、保护强化、服务优化、形象塑造六大行动,不断完善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对人工智能和装备、建材等产业的知识产权申请提供快速审查通道,争取拓展预审领域,搭建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司法衔接的“一站式全链条”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平台。

区市场监管局

44

探索财产处置保全机制。统一破产企业土地、房产、车辆等处置规则,建立涉众型破产案件提前会商机制,研究建立破产企业职工欠薪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困境企业市场化融资机制。建设破产资产网络信息交互平台,对接破产企业需求与市场要素供给。建立重整投资平台,引入金融机构为有重整价值的企业继续经营提供流动性支持。引导市场主体灵活选择现金担保、信用担保等形式,合理确定财产保全担保金比例。

区法院、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

45

建立涉法维权“绿色通道”机制。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时督办市场主体举报、控告和申诉等案件,对信访件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办理进展情况或结果。探索建立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机制,依法有序推动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

区检察院

46

健全法律服务机制。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室,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推动和指导法律专业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服务。

区司法局

47

完善诉讼服务机制。建立完善窗口立案、网上立案、微信立案、跨域立案等多种服务方式,实现平均立案耗时控制在5天以内,对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委托合同等商事案件开通网上直接立案渠道或绿色通道。建设集诉讼风险智能评估、在线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在线提出执行申请等多功能的手机端平台,探索在已有诉讼服务平台开设律师“微服务”专用平台。

区法院

48

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加强调解员队伍、集中速裁团队建设,确保调解成功加集中速裁同期收案占比达30%的目标。探索创新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机制,促进跨境商事纠纷争端解决机制多元化解。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实现30%的一审民商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加强长期未结诉讼案件预防和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减少1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数量。

区法院

49

健全企业高效注销机制。建立市场主体注销网上服务平台,实现企业注销申请跨部门预检、清税证明实时传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的,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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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14:47:24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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