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构建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2年度版)的通知
主动公开
明府办〔2022〕7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构建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系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
(2022年度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佛山市高明区构建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2年度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行。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佛山市高明区构建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系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2年度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构建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2年度版)》,加快构建高明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系,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确保改革举措方向正确。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积极促进商品、服务、资金、人才等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建设,全面打通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使构建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这场深刻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确保政商关系健康清爽。坚持以规则为基础、以服务为根本,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做到“十个没有”,即:没有推诿扯皮、没有吃拿卡要、没有权钱交易、没有暗箱操作、没有随意执法、没有侵权争利、没有违规收费、没有优亲厚友、没有诚信失守、没有插手干预,充分落实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要求。
——确保政府职能转变到位。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多为企业发展着想,任何改革都不得增加企业负担,任何服务都不得附加额外条件,任何监管都不得简单一罚了之。正确把握营商环境改革的核心是审批制度,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是简政放权,简政放权改革的核心是市场归位,市场归位改革的核心是市场能干好的一律交给市场,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确保营商环境动态优化。坚持以开放和发展的观念建设营商环境,推动《佛山市高明区构建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有节奏地进行迭代更新,既保持政策体系相对稳定,又充满生机活力。具体办法是对《行动方案》实行“一年一评估”“一年一修订”“一年一发布”,即:首次发布实施《行动方案(2022年度版)》后,及时进行评估,于年底前对不合时宜的内容予以废止、对失去比较优势的内容予以修订、对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内容予以补充,修改形成《行动方案(2023年度版)》,并重新发布实施,同时不再执行《行动方案(2022年度版)》。依次类推,以年度为周期滚动更新,确保营商环境改革不止步,各项措施始终处于优势地位,从根本上解决打补丁、加码式出台新政策造成体系混乱和互相矛盾等问题。
二、全面落实佛山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全面对照《构建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2年度版)》,对涉及高明的49条改革措施(详见***:《高明区贯彻落实〈构建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2年度版)〉相关改革措施》),按照最高标准、最严要求进行落实,力争在商事制度、工程项目审批、办税服务、跨境贸易、金融服务、行政审批、行政监管、法治环境等方面取得更大改革突破,实现企业、公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营造服务最优的发展环境
1.推行企业开办风险提示机制,根据行业领域为企业从开办到经营全过程提供政策资讯、风险提示等服务,帮助企业规避经营风险。全面落实涉企经营许可清单管理制度、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对市场主体承诺信息收集,强化后续***服务。(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
2.完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精准服务机制。健全区领导挂点联系企业机制,落实“首席企业服务官”等精准服务措施,主动***送政策送服务。建立企业服务专线,实现专项受理,提供专门服务,并按照咨询、求助、投诉、建议等进行分类建档,一问题一编号,实行清单式台账管理。(牵头部门: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3.设立工程建设项目代办中心,定期公布代办(帮办)项目清单,为重点项目审批提供无偿代办服务,做到企业谋划项目时“贴上去”、审批中“全程代”、开工后“跟到底”,让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牵头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经济科技促进局)
4.加大行业协会商会扶持力度,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提升参政辅政能力、市场化运营能力、“双招双引”支撑能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惠企政策调研、制定、推送、宣传和解读工作,促进惠企政策红利充分释放。支持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有偿中介服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运用线上线下手段,为企业转型升级、经营发展提供精准高效专业服务。建立行业管理部门挂钩联系行业协会商会的定期沟通机制,研究解决行业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与问题。(牵头部门:区工商联、各镇<街道>、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
5.打造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深化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改革结果应用,探索建立“一企一单”经济体检表制度,实施更精准的资源要素配置、企业服务和包容审慎监管措施。(牵头部门:区经济科技促进局)
6.配合市强化“佛山制造”品牌建设、品牌保护和品牌推介,持续扩大“佛山标准”产品覆盖范围。加强质量基础设施(NQI)“一站式”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引导企业建立品牌发展规划,培育更多拥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高明产品”。(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
7.建立服务企业“反弹琵琶”备案报备机制,对企业诉求缓办、迟办、不办的,必须按月向区委、区政府书面报备,说明缓办、迟办、不办的理据。(牵头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局)
8.完善规范信用修复机制,优化企业信用修复流程,实现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次办成、结果同步”。引导鼓励企业通过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等方式重塑自身信用。对轻微违法行为不纳入失信联合惩戒。(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局)
9.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引导支持企业开展文化建设,活跃职工文化生活,增强员工归属感,提高企业对产业人才吸引力,降低企业员工流失率。(牵头部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四、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10.在区、镇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开办企业专窗”,实现“一表填报、一网通办、一窗领取”。(牵头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
11.依托市政务大数据平台,推进区级数据资源池应用,探索数据采集、数据汇聚、数据存储和数据开放等公共数据管理新模式、新流程,通过数据赋能,减少不必要的审批材料以及审批环节,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企业省心省力。(牵头部门: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12.按照“一个项目、一套台账”的原则,建立产业项目全链条电子档案,实现产业项目从洽谈签约至企业开办、项目立项、工程建设、不动产登记、竣工投产的全流程动态式监测闭环。对工程建设办事过程、各个环节实行全流程监测监督,对部门是否及时审批、出具意见是否合理等做到早发现、可提醒、可问询。(牵头部门: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五、营造“一次办好”的审批环境
13.深入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通过取消审批、实施备案制、豁免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应用“秒批”等,打造企业投资低风险项目简易审批快速通道。对规划建设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或按“标准地”供应方式获得用地的项目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联合办理。对新报建工业、仓储项目及政府投资类项目实行企业承诺制,取消第三方CPI指标审查环节。(牵头部门:区政务数据局、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水利局)
14.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带方案出让”改革,完善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指标体系,逐步实现辖区全覆盖。优化工业用地储备流程,并联推进规划调整、土地整备、道路建设、土壤评价等关键流程,形成随用随供的“工业用地标准库”,实现产业用地信息与企业用地需求精准匹配。按照效益优先、成熟优先、投产优先原则,建立优质企业增资扩产项目优先供地机制,开通快速供地“绿色通道”。(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分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各镇<街道>、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
15.深化“拿地即动工”改革,按照“双容双承诺”(容缺、容错,企业向政府承诺、政府向企业承诺)原则,深化以企业依法承诺,政府加强事前引导、事中辅导、事后监督为主要内容的项目直接落地改革,推进改革经验闭环化、规范化、制度化。(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政务数据局、区住建水利局、自然资源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16.对新建工业园区实行区域环评全覆盖、区域能评差异化管理。深化“区域环评+清单式管理”改革,落实“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动改革”等惠企利企措施,推动告知承诺制环评审批流程压减至8个工作日内,非重大变动项目转为备案管理流程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符合条件并纳入改革范围的项目,由编制环评报告表“3个月”流程调整为编制登记表3个工作日内办结。(牵头部门:生态环境分局、区发展改革局)
17.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将用地预审、规划选址意见书两个许可事项合并为“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两个许可事项合并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与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同步办理。(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分局)
18.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实施专家异地评标、远程评标。依托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推进房建市政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在工程建设领域推广使用电子保函。(牵头部门:区政务数据局、区住建水利局)
19.深入实施各类便利通关政策措施,全面提升通关服务效能。简化进出口环节随附单证,实行企业提交单证一次性告知制度,完善企业向海关“主动披露”制度和容缺机制,推广原产地证企业自主打印,实现企业办证“少跑腿”或“零跑腿”。(牵头部门: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
20.压缩进出口环节边境合规时间。深化“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改革,落实报关单“日清”机制,推广应用“一港通”业务模式,把整体通关时间保持在合理区间。(牵头部门: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
六、营造综合成本最低的投资环境
21.畅通惠企利民政策兑现“最后一公里”。推行“自动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方式,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兑现落实。(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区政务数据局)
22.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比例,鼓励企业建立省、市级研发平台,持续推进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建设,引导全社会提高研发经费投入比重。(牵头部门:区经济科技促进局)
23.支持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积极稳妥扩大区级融资担保基金规模,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与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完善政府、保险公司、银行合作机制,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牵头部门: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财政局)
七、营造活力迸发的创新创业环境
24.实施集中连片动态储备工业用地,加大土地连片开发建设力度,探索多种土地所有权、使用功能的“混合开发”模式,推动工业用地连片、产业成带。支持各镇(街道)打造连片特色产业园。(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分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各镇<街道>)
25.划定“区块线”保障工业发展空间,强化工业用地管理,划定工业区块控制线,控制线范围内严控“工改居”“工改商”。加大“工改工”支持力度,推广“工业上楼”,对城市更新“工改工”项目和村级工业园拆除重建项目给予扶持奖励。严厉处置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变相炒卖工业用地等行为。(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分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各镇<街道>)
26.完善工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引导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完善交通路网、市政配套、绿化景观等基础设施,加快布局商务、住宿、餐饮、娱乐等生活性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园区管理运营单位设立“一站式”企业服务受理点,并针对重点产业制定专项服务清单和个性化服务代办清单。(牵头部门:各镇<街道>、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
27.强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后服务,健全“土地管理人”和国有建设用地开竣工管理机制,加强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后全过程监管和服务,推动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分局)
28.整合产业发展重点依托的空间载体,做优专精特新产业园、村级工业园等产业载体,集中布局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推动建立“头雁引领群雁飞”“大手牵小手”产业生态,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牵头部门: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各镇<街道>)
29.系统性重构人才政策体系,推进“智汇高明”人才集聚工程,优化人才引进、入户、培育、评价、激励等机制,深化人才评价、职业职称评定等人事人才管理制度改革,为高明全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支持企业引进和留住关键技术骨干及核心管理人员,对辖区企业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按本地所缴纳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一定比例给予奖励。(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财政局)
30.实施高端人才及团队引进工程,完善高端人才及团队引进政策,对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和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企业和骨干人才、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工程、院士及博士后科研平台等予以资助和支持。(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1.发挥区镇两级合力作用,设置招聘常设点,加强就业创业、职业技能提升、失业援助、就业困难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深入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工程,优化企业招聘与职工职业培训管理服务,帮助民营企业缓解“招聘难”问题。建立多元化人力资源供给服务机制,优化完善与省内外人力资源丰富地区建立劳务对接机制,协助企业开展定向跨区域招聘,吸纳更多省内外人员到我区企业就业;建立企业用工需求和院校供给清单,促进供需信息精准对接。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让高明成为各类技能人才和青年职工创业就业的热土。(牵头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
32.实施“产业技能型人才培训工程”,加快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加快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将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鼓励区内企业与职业学校开展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合作,开展订单培养。面向“三农”、乡村旅游等领域,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乡村旅游专业人才等各类技能人才培养。(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农业农村局)
33.探索规划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整合“政府、社会组织、市场”等各类服务力量,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人才招聘、职业中介服务等全链条服务。加强对企业用工管理指导、培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牵头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街道>)
34.推进“引企入教”改革,支持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与中高职院校建立“招培就”合作联盟,以多种方式参与学校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共建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实施个性化寻聘、定制化培养和菜单式服务。(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5.搭建“一站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知识产权服务聚集区建设,积极引进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和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加快建设高明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完善知识产权人民调解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打造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运营交易平台,为我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金融一体化服务。(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保障措施
36.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调整完善高明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局。建立区分管领导指标负责制。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宣传力度,设立区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奖,鼓励各镇街、各部门探索具有特色的优化营商环境新做法、新模式。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加挂“益晒你”企业服务中心,让佛山“益晒你”服务企业理念和品牌广为传播。将本《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纳入“一月三问”工作落实机制。(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委区府办、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委宣传部)
37.推进机关作风整治,将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内容。发挥《聚焦作风》监督栏目作用,开展党政机关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效解决干部“庸懒散拖乱”的突出问题。开展重大项目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化基层执法领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行营商环境问题线索限时办结,建立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机制。用好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担当作为、靠前服务,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牵头部门:区纪委监委)
38.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设立营商环境作风监测点,搭建纪企沟通“绿色通道”,开展“亲而不清、清而不为”专项治理,严查侵害企业利益行为。重拳整治应批不批、拖着不批等“(科)股长中梗阻”现象。全面整治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打招呼行为,建立插手干预行为登记备案制度,在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城市更新、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查处、安全生产监管等重点敏感领域,严禁领导干部直接过问说情,对领导人员插手干预行为全面、如实登记备案,做到逢问必录、逢打招呼必录。建立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牵头部门:区纪委监委、区发展改革局)
***:高明区贯彻落实《构建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2年度版)》相关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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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贯彻落实《构建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2年度版)》相关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