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5万吨料酒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的申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5万吨料酒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5万吨料酒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海天高明沧江工业园东园小调味厂区,项目占地面积10491.3平方米,总投资246万元,主要在原海天高明7万吨醋建设项目车间中建设。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3月6日通过环评审批(批复文号:明环审[2015]28号),主要设备及车间均是原有项目生产车间中的原有装置,只新增1个浸泡设备、3个10m3储罐、一个粉碎机和一个15 m3的缓冲罐,生产规模为每年勾兑生产料酒5万吨,主要生产设备如附表所示。本次环保验收范围针对已建设的生产规模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现场勘查情况
(一)废气情况
项目锅炉燃煤废气通过“炉内脱硫+炉内SNCR脱硝+静电除尘+湿法脱硫”处理后经100m高烟囱排放。
(二)废水情况
项目设备清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经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情况
项目生产过程中机械的运转会产生噪声,厂方做好声源的屏蔽减噪措施,选用隔音、防震、吸音等降噪材料并合理布局机械设备。
(四)固废情况
项目浸泡、超滤、成品过滤的过程产生的生产性废渣,经分类收集暂存后,分别出售综合利用;废包装物料、纸箱作为废品出售。
(五)厂方建立了较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编制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后,在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完成了格式审查后备案登记(备案编号440600-2016-003-L)。
三、验收监测情况
广州市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5万吨料酒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号:ADBODDCA08285555Z)表明: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
(二)废水验收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三)废气验收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现有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限值。
(四)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8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高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邮政编码: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