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南段(沿江立交引桥至海口村规划路),现因沿江路南段改建工程建设需要,本项目需将沿江路南段改建工程红线范围内的现状海口支线架空电缆、台架、电杆等下地或迁移到红线规划的区间,同时将溢达发电厂五条专线电缆的电缆分支箱拆除并接驳电缆中间头,及做好相应的保护措施,供电线路全长约1.5公里,总投资855.92万元,建安费745.76万元。 项目要求(工作内容):服务范围及内容包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等相关工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服务期要求:以工程施工实际工期为准(从施工准备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发包方式:以明标抽签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合同金额:根据区财政局《关于高明区沿江路南段改建工程现状10kV供电线路迁改及保护项目监理费最高限价和支付方式的意见》,该项目监理费的最高限价为16.79万元,按照中心招投标管理办法以最高限价下浮10%,为15.11万元。 付款方式:完成工程进度的50%后支付合同监理费的4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通过审核满一年后一个月内不计息付清。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级资质。 3.熟悉佛山市电网情况,并拥有近3年内完成过一项500万元以上(建安费)的类似电力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业绩。 4.投标人委派项目总监需具备电力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自开工令发出开始, 在工程施工期间,投标人委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中的项目总监(总监代表)1名和监理工程师2名,于工作日上班时间不能缺席。 5.在佛山市须具备办公场所不少于200平方米,常驻监理人员不少于5人。 6.投标人须为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驻企业。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 2.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5.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符合我中心信用和满意度评价要求。 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4日-2020年11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829号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机械安全股(608室)。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装订成册)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投标人拟派总监(总监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提供投标人进驻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网页截图(含网址),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5.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 6.近3年500万元以上(建安费)类似电力工程施工监理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7.在佛山市办公场所不少于200平方米(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注册地在本地且租赁村集体物业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和村委会证明原件;外地公司在佛山的驻点须为商业用途并提供租赁合同)和不少于5个技术人员(需提供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注: (1)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若经审查发现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存在伪造或虚假成分,我单位将否决该投标单位报名,并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报名。 抽签时间: 2020年11月9日上午9时30分(不准时到场参加抽签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抽签地点: 高明区荷富路829号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905室。 其他要求说明: 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30日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