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美盛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美盛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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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美盛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美盛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海天大道北海天路29号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美盛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海天大道北海天路29号,租用空场地进行生产。项目主要从事预拌砂浆(湿拌)加工生产,年产预拌砂浆(湿拌)30万立方米。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卸料、筛沙、密封搅拌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高明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②项目在原料砂仓、成品砂仓及砂料筛分过程均设24小时自动水喷淋装置,有效降低砂料装卸、筛分粉尘浓度。搅拌站仓顶安装有抽风装置及除尘器,收集后的粉尘经除尘器收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煤灰筒库顶呼吸孔处各安装一台除尘器,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的筒库顶呼吸口排放。③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确保达标排放。④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筛分产生的粗砂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污泥外售进行制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