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初步设计批复佛山市高明区段征地拆迁的通告
主动公开
明府字〔2020〕49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
高速铁路初步设计批复佛山市高明区段
征地拆迁的通告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项目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工程项目。为加快推进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佛山市高明区段的征地拆迁(含管线迁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征地迁拆范围:由荷城街道辖区内部分河流水面、内陆滩涂地、农用地及国有用地组成。计划征地约36.43亩,具体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征地红线为准(详见***)。
二、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含管线迁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区征地拆迁有关规定执行。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荷城街道办负责组织实施。
三、项目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及个人要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对于使用暴力、威胁等方式妨碍征地拆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征地拆迁范围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若违反的,则不予补偿:
(一)违章建筑;
(二)新建、抢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
(三)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四)土地、房屋的分割、转让、租赁和抵押;
(五)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六)抢栽抢种农作物;
(七)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通告。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初步设计批复佛山市高明区段征地拆迁范围图.pdf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