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地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30日发表  

主动公开                                                                                                     GMFG2019001号

  明府办〔2019〕1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

  高明区地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地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国土)反映。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日

 

 

 

  佛山市高明区地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粤府函〔2018〕19号)、《广东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管理办法(试行)》(粤自然资规字〔2018〕2号)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高明区行政区域内地券的形成、交易和使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地券,是指土地权利人自愿将其建设用地复垦为农用地后,形成的可流转用于安排等面积城镇建设的控制指标。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地券分为A券和B券。

  A券是指依据广东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政策形成的复垦指标,是由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村庄建设用地复垦形成的,可用于建设用地报批和经营性用地出让。

  B券是指依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形成的复垦指标,可用于建设用地报批。

  第五条 地券管理应当遵循尊重意愿、公开交易、保障权益、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建设用地复垦后,形成的农用地仍由原土地权利人使用。

  第七条 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用地复垦、地券交易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农业林业、财政、住建、规划、城管、环保、公资办等部门按照职能做好相关工作,区财政部门应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拆旧复垦专项工作经费,用于拆旧复垦的学习、培训、宣传、验收、咨询等。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负责调查农村闲置、废弃和低效建设用地情况,指导村民委员会和相关权利人统筹安排拆旧复垦,组织开展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实施农用地后期的管护监管。

  村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旧住宅、废弃宅基地以及农户拆旧复垦意愿的调查,统一向属地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申请实施拆旧复垦,并负责复垦形成的农用地的后期管护。

  第二章 A券的形成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拆旧复垦范围:

  (一)已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建筑群,以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或者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内的建筑;

  (二)权利依法受到限制的建设用地;

  (三)已签订买卖合同、正在办理转移登记、权属有争议或者正在抵押的房屋或建设用地;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的土地;

  (五)列入已公告的拟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建设用地;

  (六)其他不宜拆旧复垦的情形。

  第九条 土地权利人提出拆旧复垦的,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或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同意。

  宅基地使用权人申请宅基地拆旧复垦的,应当有其他合法稳定住所。

  第十条 拆旧复垦地块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确需补偿的,补偿标准可参照各镇(街道)、西江新城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应指导村民委员会统筹安排本村拆旧复垦工作,村民委员会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提出拆旧复垦申请。若因范围较大或农村居民点较为分散的,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分批次提出拆旧复垦申请,村民小组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提出拆旧复垦申请。

  第十二条 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在收到村民委员会拆旧复垦申请时,应当告知申请人的应有权利及义务、工作程序、交易风险、价款分配政策等相关内容。

  对符合拆旧复垦条件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应进行实地核实,并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对申请拆旧和纳入复垦范围的地块进行实地测量。测量和权属调查结果需经土地使用权人、土地所有权人、拆旧房屋相邻关系人、村民委员会共同确认,并在所在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须出具同意拆旧复垦的意见。

  第十三条 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审查通过拆旧复垦申请后,向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报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立项。

  第十四条 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项目立项后,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组织开展拆旧复垦工作,编制拆旧复垦项目规划设计书,规划设计书应包括规划设计文本、表格、图件和投资预算书等。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农业部门对项目规划设计书进行批准确认,项目预算由区财政部门审核。

  拆旧复垦项目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规划设计书组织实施,因不可预见的情形需要进行变更的,应当重新办理批准手续。项目设计变更包括重大变更和一般变更。其中,工程投资预算变化超过20%的设计变更属于重大变更,应当由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组织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征求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见后,报区国土、财政、农业主管部门批准。一般变更由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决定,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报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拆旧复垦产生的废料、建筑垃圾应在符合生态环保的条件下,由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自行统一消纳处理,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确实不能处理的,由区城管、国土、规划、公资办等部门协调处理。

  第十六条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后,形成的农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等相关要求。

  第十七条 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水田等耕地的,按《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粤府函〔2017〕272号)和《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4号)的规定办理。复垦的耕地指标归拆旧地块所在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所有。

  鼓励将地形、土壤、水源等条件较好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水田,复垦耕地增加的成本由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自行负担,并由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按复垦水田面积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5万/亩的资金奖励。

  第十八条 拆旧复垦项目竣工后,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区住建、农业林业、财政等部门进行验收。参与验收的专家应从市级及以上土地整治专家库中按专业随机抽取,专家人数须按不少于3名且单数进行确定。

  第十九条 拆旧工作完成后,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根据土地权利人的授权委托向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注销不动产权属证书。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对建设用地复垦为农用地且验收通过的土地登记造册,向土地权利人核发《退出建设用地证明书》,并报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拆旧复垦成本包括测绘、规划设计、监理等技术服务费,以及拆旧复垦工程施工费等。拆旧复垦成本从A券交易价款中扣除。

  项目启动资金的筹集,由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报方案,呈区人民政府批复后执行;也可由有经营性用地出让需求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按5万元/亩的标准预付或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预支;也可由镇(街道)、西江新城财政垫支。

  第三章 A券的交易

  第二十一条 经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批准,可预留部分A券指标用于所在村美丽乡村建设。节余部分可在区内进行交易;也可以通过广州耕地储备指标交易中心设立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但须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地块实施拆旧复垦所形成的指标,原则上在区内进行交易。

  第二十二条 区内交易的,区人民政府是A券的购买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A券的出售主体,原则上应一次出售A券指标。

  区人民政府授权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代表其购买A券。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通过公开交易方式收购辖区内拆旧复垦形成的A券,收购价格不得低于省政府确定的最低保护价。

  第二十三条 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将收购A券的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如果未纳入年度预算的应报区人民政府申请拨付解决。

  第二十四条 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市场供需、省政府确定的最低保护价等因素综合拟定区内购买A券的价格,并制定交易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后,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申请组织A券公开交易。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可通过公开挂牌、拍卖等方式确定A券的成交单位。

  第二十五条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依据相关规定在高明区内向社会公开发布购买A券公告,满足公告交易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公告期内报名参加交易。

  第二十六条 A券的公开交易,按照以下情形确定成交:

  (一)在挂牌的规定期限内,A券出售数量之和小于或等于A券购买数量的,按照出售主体报价成交。

  (二)在挂牌的规定期限内,A券出售数量之和大于A券购买数量的,转为拍卖方式,由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另行选择时间组织交易。

  当所有出售主体最终报价不低于最低保护价时,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A券供应主体、供应数量及价格。当出售主体报价相同时,以摇号方式确定供应主体。

  第二十七条 A券交易成功后,出售主体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购买主体与出售主体签订《A券交易合同》。

  第四章 A券收益分配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 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在A券成交后制定收益分配明细表,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查后,向区财政部门申请相关资金,区财政部门将A券成交资金直接划转至相应权利主体账户。

  第二十九条 通过拆旧复垦获得的新增建设用地奖励指标,原则上优先安排给复垦地块所在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使用。

  第三十条 在指标交易价款中按上级规定扣除拆旧复垦成本后的净收益,按5%、5%、15%和75%的比例分配给区级财政、镇级财政、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从土地使用权人净收益中扣减。

  第三十一条 区,镇(街道)、西江新城及土地所有权人获得的A券收益应当全部用于美丽乡村建设,不得挪作他用。村民委员会在征得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后,可将土地所有权人所获收益统筹安排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发挥综合效益。

  第三十二条 A券的使用须严格遵循广东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管理的有关规定。区人民政府收购的A券指标,优先安排给产生A券的镇(街道)、西江新城使用。

  第五章 B券的形成

  第三十三条 形成B券的集体建设用地复垦主体为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建设用地复垦主体为土地使用权人;历史形成的不能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废弃采矿用地由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实施复垦。复垦主体可选择自行复垦、委托复垦、合作复垦。

  原则上复垦主体为B券所有权人。鼓励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与辖区内复垦主体达成合作复垦协议,由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作为B券所有权人,在协议中明确权利义务、收益分配、B券归属等内容。

  第三十四条 申请复垦的土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为建设用地;

  (二)除采矿用地外,复垦地块实地应有建筑物、构筑物或曾存在建筑物、构筑物的证明;

  (三)土地权属清晰。

  第三十五条 复垦主体向所在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提出申请。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初审通过后,报送至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六条 复垦项目竣工后,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第三十七条 拆旧区复垦土地经验收确认后,B券所有权人为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的,由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作《退出建设用地证明书(B券)》,发放给所有权人;B券所有权人为非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的,由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制作《退出建设用地证明书(B券)》,发放给所有权人。

  拆旧区复垦土地验收确认后,复垦主体向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注销复垦地块涉及的不动产权证书。

  第六章 B券的交易

  第三十八条 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是B券的购买主体,B券所有权人是B券的出售主体。

  购买主体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以公开挂牌、拍卖等方式购买B券,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等形式收购本辖区形成的B券,收购本辖区B券情况应及时向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备。

  第三十九条 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市场环境、供需情况、上级指导价格等因素综合制定B券交易最低保护价格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四十条 公开交易B券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应当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依据相关规定发布B券购买公告,满足公告交易条件的B券出售主体在公告期内报名参加交易。

  B券购买主体申请购买时应先向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了解全区B券耕地指标情况,确保B券与拟建新地块满足耕地占补平衡要求。

  第四十一条 B券的公开交易,按照以下情形确定成交:

  (一)在挂牌的规定期限内,B券出售数量之和小于或等于B券购买数量的,按照出售主体报价成交。

  (二)在挂牌的规定期限内,B券出售数量之和大于B券购买数量的,转为拍卖方式,由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另行选择时间组织交易。

  当所有出售主体最终报价不低于最低保护价时,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B券供应主体、供应数量及价格;当出售主体报价相同时,以摇号方式确定供应主体。

  第四十二条 购买B券成交后,出售主体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购买主体与出售主体签订《B券交易合同》。

  第四十三条 B券购买主体应在签订《B券交易合同》后30日内直接拨付指标价款给B券出售主体,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缴清B券价款和有关费用的购买主体发放B券证书。

  第四十四条 逾期未缴清B券价款和有关费用的B券购买主体,视为主动放弃购买B券。

  第七章 B券的使用

  第四十五条 B券使用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要求。B券权利人可以一次性使用或者分割使用B券,不得私下转让B券。使用B券时,应当提供B券原件,由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B券证书上记载B券使用信息;当B券证书记载的面积全部使用完后,由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予以注销。

  第四十六条 签订B券交易合同后的一年半内,B券受让方应组织办理用地报批手续,逾期未组织办理用地报批手续的,不允许继续参与B券交易。

  B券受让方根据拆旧区复垦方案编制完整的项目区实施规划,报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建新区占用耕地的,必须实现占补平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地券出售主体有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文件进行交易的,除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两年内不得参加地券交易活动。地券购买主体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地券购买费用的,除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暂停其复垦指标和复垦周转指标挂钩的使用。

  第四十八条 对于地券成交结果,除不可抗因素、司法裁判等特殊原因外,交易双方必须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拒签合同。对拒签合同的,列入不良信誉记录名单,两年内不得参加地券交易。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细则由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国土)负责解释,并由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国土)制定有关工作指引,规范实际操作。

  第五十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政策发生变化时,依据上级最新规定执行。

 

 

 

 

 

 

 

 政策解读: 《佛山市高明区地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2 07:38:26重新编辑
南山区蛇口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蛇口南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南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南油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南油登良路天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南油天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大冲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大冲阮屋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镇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镇福光村华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镇红花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镇塘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镇珠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镇珠光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镇阳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镇九祥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镇塘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镇丽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新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麻堪村百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镇大堪王京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镇大勘村深鹏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镇平山大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镇长源村B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侨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华侨城东部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国际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百芒高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凯虹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桂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港珠澳大桥边检站启动绿色通道20万剂国药疫苗抵达澳门
  2. 福田投资9亿元建设7所新学校
  3. 福田街道口岸社区义工代表会
  4. 23万游客重阳皇岗福田口岸出入境
  5. 自行车差额押金本周开退涉两万余市民7天可搞掂
  6. 关于罗湖区怡景花园华景道18号危房重建设计方案的公示
  7. 市政协港澳委员捐30万元助15困难户重修房屋
  8. 关于对公开征求福田区城中村及老旧小区电气安全检测工作实施方案的建议民意征集的回复
  9. 金湾区宣传文化系统要为二次创业鼓与呼图
  10. 福田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12022年文档信息管理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11. 区社会事业局到那溪河开展巡河工作
  12.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公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专家委员会专家名单的通知
  13. 2018年度福田区建筑工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4. 香洲香洲区法院邀请人大代表观摩案件庭审
  15.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57号)
  16. 万山区工委会召开全区工会工作会议
  17. 香洲区湾仔街道召开街道党工委中心组(扩大)学习党的十八大重要精神专题讲座
  18. 关于同意深圳市坪山新区老年协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通知
  19. 财政部和国家有关部委调研组到我市调研
  20. 高栏港区区公安分局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
  21. 第二届同心杯珠海统一战线运动会开幕
  22.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23. 龙华区工商联(总商会)邀专家讲5G产业发展
  24. 上海杭州徐州均出现新冠确诊病例珠海疾控发布紧急提醒
  25. 梅林街道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现场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6. 关于规范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7. 福保街道益田社区彩虹快乐美术
  28. 香洲市考核评估组对我区开展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专项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29. 珠海港集团迎接大桥时代对接一带一路2016西江港航发展论坛召开
  30. 关于香洲区61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的函
  31. 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32. 珠海骏建皮塑实业有限公司2条喷涂线及丝印工序扩建项目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33. 全市扫黄打非专题工作会议召开三个进一步扎实推进工作
  34.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商调档案到档名单(七十一)
  35. 珠海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201814)
  36. 图文抗疫感动故事——闪闪发亮的普通人
  37. 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云斌到香洲区调研人口计生工作图
  38. 依法治市办梅爱民同志调研莲花街道景田社区法治建设工作
  39. 龙岗区梵亚艺术博物馆荣获省博物馆陈列展览精品奖最具特色奖
  40. 香洲区翠香街道青竹社区举办欢度新春乐迎马年游园活动
  41. 福田区教育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
  42. 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43. 福保公益课堂秋季班中心点(非遗手工剪纸)
  44. 福田构建19产业资金政策体系
  45. 邮通幼儿园通过市一级幼儿园复评
  46.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南山监管局组织开展春耕插秧工作
  47. 南山区领导调研区国资局
  48. 凝聚智慧力量共谱奋进新篇——热烈祝贺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胜利闭幕
  49.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深圳市小型门店销售的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50. 2016年度福田区社会组织评估申请公示
  51. 珠海东澳岛首届国际山地半程马拉松赛结束1小时14分26秒斯国松夺冠
  52. 北山明德讲堂宏扬传统国粹吸引社区周边近300名居民前来观看
  53. 斗门区住建局领导班子率队督查我区房屋市政工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54. 香洲东风社区联合狮山执法中队拆除违章搭建
  55. 珠海市2018年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整改情况公示汽车维修(拆解)行业的废矿物油涉煤化工相关行业煤焦油问题)
  56. 关于保险业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57. 高栏港区全面落实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责任制超额15完成上半年投资计划
  5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6家企业赴广西百色河池旱灾地区开展劳务输出援助行动
  59. 市领导赴金湾区调研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金湾落地生根
  60. 香洲市纪委副书记吴青山到南坑社区倾听居民意见
  61.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立完善产品召回专家库有关工作的通知
  62. 福田文化义工常态化进社区演出为百姓送温暖
  63.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珠府函〔2015〕240号
  64. 智慧步道机器人即将上岗系莲花山公园建设智慧公园设施之一能满足日常健身用途需求
  65. 高栏港区珠海市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调研工作会在我区召开
  66. 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聘市促进就业咨询委员会委员通告
  67. 市无线电监测站党支部组织学习李林森先进事迹
  68. 香洲义务献血勇作表率
  69. 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城市建设管理办召开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会议
  70. 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会同那洲7公里慢行绿道环线启用
  71. 深圳市光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和职员公告
  72.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73. 高栏港区市城管执法局检查组到我区督导检查创文工作
  74. 小手传递爱弟子规项目爱心探访活动
  75. 高栏港区发改财金局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扫黑除恶宣传日活动
  76. 宣传公共文化服务新平台福田新7天出街
  77. 福保街道参加全市人口信息自主申报工作现场会
  78. 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公告(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
  79. 锦龙社区召开锦龙新村安全整治会议
  80. 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81. 金湾金湾公安分局开展清查整治行动迎澳门回归15周年
  82. 合资合作公司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招标中标公示
  83. 沙头职工好声音歌唱比赛你就是歌手
  84. 光明区玉塘街道开展扫黑普法宣传
  85. 红树林恢复标准化示范区通过省林业厅验收
  86. 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率先出台执法指引并开展执法专题培训
  87.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88. 斗门区侨务部门新春慰问侨资企业
  89. 质量引领创新驱动福田大步迈向高品质国际化先导城区
  90. 关于召开深圳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专家组工作会议的通知
  91. 责改决定珠海市胜艺陶瓷有限公司
  92. 深圳博物馆OLED双面屏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93. 企服中心委托承办福田企业人才主题文化活动福田辖区企业人才微视频大赛服务合同
  94.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
  95. 第二十二届高交会今日开幕福田警方全力护航保平安
  96. 市区人大代表开展会前集中现场视察活动
  97. 关于珠海市九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0200068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98. 关于福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服务项目合同的公告
  99. 全国首个基于工作场景的STEM学习中心成立福田开启智能教育的课堂实践探索
  100. 深圳海关助力大湾区物流联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