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八成小微企业可享减免税
国家出台暂免征收增值税等政策,有企业称是一场“及时雨” |
市民在高明国税局办理业务。/记者黎汉沿摄 见习记者关雪仪报道:近日来自高明区国税局的消息,经过统计,超过八成的小微企业可享受8月1日起国家实施的暂免征收增值税政策,2013年预计全区小微企业共减征增值税约345万元。 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记者从区国税局了解到,截至今年6月,全区共有约1114户小微企业,主要集中在零售业、批发业、商务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家具制造业等,其中,月销售额少于2万元的共有901户,约占80.9%。 高明志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关志华表示,一年中公司有几个月的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此次政策确实减轻了公司负担。 高明区华利农机有限公司称,今年前7个月公司每月的销售额为数千元,每月缴税100~200元。政策出台后,虽然减税总量不大,但可以降低公司的成本,总算是一场“及时雨”。 据统计,今年1~6月,全区小微企业申报销售额为1.38亿元,入库税额约414.28万元,平均每月入库增值税约为69万元。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出台后,每月将减少增值税入库约为69万元。 营业额不超2万元 免征营业税 知多 D 区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增值税销售额不超2万元是指不含税销售额(包括申报表上的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合计)。 例如,某小微企业2013年8月“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为20000元,则该纳税人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该小微企业政策施行前应缴纳的税款为600元(20000×3%),政策施行后免增值税600元。 在增值税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业务中,应分别核算增值税销售额和营业税的营业额。如某小微企业8月份增值税的销售额2.01万元,营业税的营业额2万元,则增值税的销售额2.01万元全额纳税,营业税的营业额2万元不征税。 记者观察:扶持小微企业更需地方政府给力 面对疲软的市场及融资成本的上升,小微企业的生存状态越来越艰难,他们的税收负担问题已经引起社会的关注。8月1日实施的针对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小微企业的免税措施,实际上是通过税收手段减少企业负担和成本。 据统计,2013年1~6月小微企业增值税入库税额占高明区增值税总额的比重是0.09%。政策出台后,符合政策标准的小微企业每月税款减轻数百元。因此, 该项政策的作用也无法放大。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未来还有进一步挖掘的政策空间。 相比起其他地区,高明的小微企业享受的政策优惠大多是国家层面的。他们更需要的是地方政府的重视,帮助小微企业搭建平台,并在信息、资源等方面给予一定程度的倾斜,并建立起地方特色的长效机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