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0605民初20034号案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深圳梦闪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敬与被告深圳梦闪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深圳梦闪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605民初20034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令:1、两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务报酬款3400元及利息(利息从起诉之日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间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合议庭成员由审判员黄立勋、人民陪审员陈少英、何佩兰组成,审判长由黄立勋担任。本院定于2019年2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3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