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0605民初9844号原告陈仲华陈惜华陈妙华陈天可陈细华陈云靖诉被告陈仲兴物权确认纠纷一案的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27日发表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陈仲兴: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仲华、陈惜华、陈妙华、陈天可、陈细华、陈云靖诉被告陈仲兴物权确认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粤0605民初9844号案的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位于涉案聚贤里的土地使用权[集用(1989)223205号,证载权属人陈仲兴,证载面积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5 01:26:4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