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605民初21466号原告李进诉被告陈东升唐继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陈东升、唐继蓉:
本院在审理(2019)粤0605民初21466号原告李进诉被告陈东升、唐继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粤0605民初21466号一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请求本院判令:1.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0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上述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决定由审判员魏晶晶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郭焕燕、陈艳芬组成合议庭于2020年02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第七判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