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关于南海区市级特色小镇申报使用市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特色小镇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发改区域〔2017〕19号)、《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特色小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发改〔2018〕21号)、《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南府函〔2018〕27号)等文件的要求,组织开展我区市级特色小镇使用市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
经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和南海区财政局共同审定,并征求南海区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拟同意千灯湖创投小镇、岭南文旅小镇按照资金计划合理使用市级扶持资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市级特色小镇建设项目使用市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计划》有异议的,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并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
受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区发改局联系方式: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五路27号,邮政编码:528200,联系电话:0757-86398012。
区财政局联系方式: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20号,邮政编码:528200,联系电话:0757-86282723。
***:南海区市级特色小镇申报使用市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情况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南海区财政局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