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中学扩校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上东新南股份合作经济社的九江中学扩校排水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南府[2008]130号)精神,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上东新南股份合作经济社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二、工程名称:九江中学扩校排水工程
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工程规模:本工程为九江中学扩校排水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铺设D800砼管、铺设D500砼管、φ300PVC管,砌筑φ1400砂井以及φ800砂井等。预算价约为83万元。
五、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为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如工期逾期竣工,则每逾期一天罚3000元;如逾期十天以上的,则从第十一日起每逾期一天罚款5000元。
六、工程内容:九江中学扩校排水工程的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的内容。
七、招标方式: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
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4.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二级或以上的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并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应已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系统中登记备案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锁定,否则将不通过资格审查(提供系统查询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属于投标申请单位员工的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
5.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有给排水专业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并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提供系统查询网页截图)。
6.业绩要求: 201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资料为准)曾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造价不少于1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并且提供相关业绩有效的网上查询地址,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开标时,投标人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出席,否则不接受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4年 7月21日~2014年7月25日下午5时正(北京时间)
十、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图纸光盘
1、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报名时到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时间:2014年7月21日~ 2014年7月25日下午5时正(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E座三楼)。
联系人: 陈先生、龙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1867001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资料时须出示由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以及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出席开标会议并现场核对身份。
递交时间:2014年7 月31日14时30分~15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E座三楼301会议室
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或以上的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
十二、其它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上东新南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电话: 137****6698
联 系 人: 梁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