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镇(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
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镇(街道)权责清单》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完善镇(街道)事权下放手续
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按照《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科学划分和理顺区、镇(街道)管理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禅办函〔2018〕24号)关于规范事权下放的方式和程序的要求,针对事权下放方式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等情形,逐项完善事权下放手续。今后,未列入镇(街道)权责清单的事项,镇(街道)不得对外实施;对法律法规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实施的权责事项,未经规定程序不得下放镇(街道)实施。
二、加强镇(街道)权责清单动态管理
镇(街道)权责清单运用佛山市职能综合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对因法律、法规和规章立改废,机构职能调整导致权责清单变化的,各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要按照《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权责清单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函〔2016〕115号)规定,在佛山市政府职能综合管理系统发起调整申请,确保镇(街道)权责清单准确规范。同时,区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镇(街道)业务监督和指导,对下放事权制定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明确技术指标和管理规范,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三、推动镇(街道)权责清单实施
各镇(街道)、区直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及编制和公开办事指南工作的要求,编制公布权责事项的实施标准,严格按照公布的权责清单依法行政。各镇(街道)应当通过门户网站、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等载体公布本镇(街道)的权责清单,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区编办反映(联系电话:83384915)。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
佛山市禅城区各镇(街道)权责清单(法定)
佛山市禅城区各镇(街道)权责清单(调整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