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南庄镇、各街道普法办公室,区直各单位,市驻禅有关单位:
现就《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通知》(禅普组办〔2013〕8号)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组成人员
组 长:国兴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普法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陈永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司法局常务副局长、普法领导小组副组长)
伍启乐(区人大法工委主任、区依法治区办常务副主任)
成 员:由区普法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区普法办工作人员组成。
检查组进行检查时分两个小组同时进行,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小组
组 长:陈永共
副组长:夏树丽(依法治区办副主任)
王学堂(区法制办副主任)
成 员:何万龙(佛山市人大代表、广东龙浩律师所主任)
陈继丰(宣传部宣传科副科长)
严国伦(司法局普法教育科副科长)
邱满秀(司法局普法教育科副科长)
联系人:严国伦(联系电话:137****8100)
第二小组
组 长:伍启乐
副组长:孙近国(宣传部副部长)
林秀梅(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徐东剑(区政协委员、广东国龙律师所主任)
谢林华(司法局普法教育科科长)
翟羿(司法局普法教育科科员)
联系人:谢林华(联系电话:137****2618)
二、检查内容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
三、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由被抽查单位汇报“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重点是主要工作做法、主要成效、存在的薄弱环节。
(二)查阅被抽查单位“六五”普法工作以来的相关材料。
(三)检查组人员就检查项目与汇报内容进行相关提问。
(四)各镇街提供一个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供检查组检查。
(五)对检查情况进行点评。
四、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从7月22日下午至24日下午。具体安排见***。对不在被抽查单位之列的单位,区普法办将另行抽查。
五、要求
(一)被抽查单位准备书面汇报材料一式8份。
(二)各被抽查单位由分管普法工作的领导进行汇报。
(三)各镇街和各职能部门参照相应的检查标准准备好有关普法工作档案资料。
(四)请各被抽查单位于2013年7月17日前将汇报人的姓名、职务、汇报地点和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报区普法办。
***:检查时间安排表
禅城区普法办
2013年7月11日
***
检查时间安排表 | ||||
时间 | 检查对象 | |||
第一组 | 第二组 | |||
22日 | 下午 | 14:30-15:40 | 区公安分局 | 检察院 |
15:50-17:00 | 区工商局 | 人社局 | ||
23日 | 上午 | 9:00-10:10 | 人口卫药监局(卫药监) | 法院 |
10:20-11:30 | 安全监管局 | 环城局(环境保护) | ||
下午 | 14:30-17:00 | 石湾镇街道 | 南庄镇 | |
24日 | 上午 | 9:00-10:10 | 教育局 | 区国税局 |
10:20-11:30 | 社工部(总工会) | 国土城建水务局(国土) | ||
下午 | 14:30-17:00 | 祖庙街道 | 张槎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