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禅城区南庄镇公租房项目申请公告
禅城区南庄镇公租房项目已经全部竣工,为完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更好解决本区外来务工人员和各类型人才的住房需求,南庄镇公租房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现开始启动,现将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
项目名称 | 房型 | 套数 | 地址 |
吉利公租房 | 单房 | 26套 | 南庄镇陶瓷博览城东区13号地A座 |
吉利公租房 | 一房一厅 | 52套 | 南庄镇陶瓷博览城东区13号地A座 |
吉利公租房 | 两房一厅 | 52套 | 南庄镇陶瓷博览城东区13号地A座 |
紫南公租房 | 单房 | 520套 | 南庄镇紫南商贸城 |
紫南公租房 | 一房一厅 | 60套 | 南庄镇紫南商贸城 |
紫南公租房 | 二房一厅 | 60套 | 南庄镇紫南商贸城 |
二、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楼梯房租金:5元/平方米/月 ; 电梯房租金:6元/平方米/月
三、个人申请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对象为本区城镇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和各类型人才,户籍不限。
2.申请人在禅城区内工作,并已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禅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佛山市内没有自有住房、租住政府公房或虽有自有住房(包括三年内转移房产)、租住政府公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5.申请人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接受处理。
6.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需提供的资料
1.佛山市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现场领取)。
2.劳动(聘用)合同、收入和住房证明。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籍(本地居民)或居住证(外地户籍)、计生证明、及其它身份情况资料。
4.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企业申请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一)申请条件
1、在本辖区注册登记,并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企业。
2、根据企业实际需要招收外地人员或本区无房人员的企业。
3、有完善管理制度,用工人数超20人的企业。
(二)需提供的资料:
1、佛山市禅城区公租房(企业)申请表(现场领取)。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诚信承诺书。
5、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应提交经单位和申请人签字(章)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三)申请受理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南庄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提出申请。
五、申请过渡性住房的条件
(一)申请条件
1、南庄镇园区内务工的职工,并能提供劳动合同(或企业用工证明)。
2、 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在禅城区无住房,已入住过临时过渡性公租房的(含共同申请人)当年不能再次申请。
(二)临时过渡房租赁期不超3个月。
六、申请时间及办理地点
申请时间:2015年9月20日起
1、吉利公租房办理地点:南庄镇陶瓷博览城东区13号地B座一楼
咨询电话:0757-85335227或0757-85335223
2、紫南公租房办理地点:南庄镇紫南商贸城三楼
咨询电话:0757-82568837或0757-85335227
特此通告
201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