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一案例入选全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却被该机构恶意抢注了自己的商标。日前,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的这宗案例,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18年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此外,该局办理的另一宗案例也入选了“2016-2018年度佛山市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企业应该制定属于自己的商标战略,提高商标注册和保护的意识,在委托第三方注册商标时要保留相关证据,一旦发现被抢注和侵权要迅速向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
委托机构抢注商标
2014年,佛山A公司委托某商标代理机构B公司在第12类商品申请注册“澳蒋AJ”商标。2018年,A公司在第6类商品申请注册“澳蒋AJ”商标时却被驳回,原来,B公司违背诚信的原则,以A公司个人股东的名义,抢先在第6类商品注册了“澳蒋AOTSEUNG”商标。A公司发现后立刻向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经周密取证,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B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恶意注册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据悉,该案入选国家“2018年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以及“2016-2018年度佛山市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商标代理机构恶意注册他人商标的案件比较少见,一方面是因为商标代理机构都能做到诚信经营,恶意抢注客户商标的情况并不常见。另一方面是这种商标抢注行为都比较隐蔽,被恶意抢注的公司不在意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商标在其他商品类别被抢注。
该负责人提醒,如果一旦发现商标被恶意抢注,要立刻向属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被抢注的时间越久,证据越难收集,申诉的成功率也会降低,同时,企业应该制定自身的商标战略,及时进行商标特别是防御商标的注册,预防被恶意抢注商标。
售卖冒牌产品被处罚
另一宗入选“2016-2018年度佛山市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的案件,则与东鹏有关。去年,东鹏系列注册商标所有人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称位于禅城区南庄镇的某陶瓷公司有侵犯其注册商标的行为,要求进行查处。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经现场核查,发现该陶瓷公司内销售标有“DONGPENG-SHIDAI东鹏时代”的瓷砖商品。虽然当事人坚称供货商为山东某公司,但一直无法提供经查证属实且能够证明其合法取得涉案商品的证据。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涉案当事人作出没收价值十多万元的侵权瓷砖及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此后,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来感谢信和锦旗以示感谢。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佛山是制造业大市,拥有不少全国知名品牌,因此,类似售卖冒牌产品的情况时有发生,品牌企业对这些行为也深恶痛绝。
该负责人提醒,售卖冒牌产品属侵权行为,一旦证实商家有这样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会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外,被侵权商家也可以对违法商家进行起诉。(转载: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