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人可申领计生奖励补助
本报讯(记者 余晖 通讯员 黎伟英 李海云) 日前,南海区出台全面解决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和无子女人员的计划生育奖励补助历史遗留问题政策,此举将惠及南海区所属单位人员和全体无单位人员,以及部分非南海区户籍人员。
奖励补助惠及无单位人员
根据南海区新出台的政策,本次计生奖励补助发放的对象包括三类人士。
第一类,1994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退休且退休时属于单位职工的南海区城镇户籍人员(包括因关停并转、改制、破产等原因原单位已不存在的,以及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企业的退休人员)。
第二类是1994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南海区城镇户籍无单位人员(含无固定职业人员)。
第三类,户籍不在南海区,但1994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海区办理按月领取退休待遇的人员中,因关停并转、改制、破产等原因原单位已不存在,在原单位关停并转、改制、破产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满30年工龄又没有领取经济补偿金的区外城镇户籍居民。
即日起至2010年1月8日,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申请奖励补助。奖励补助的发放标准根据退休年限有所不同。
政府拨出专款奖励补助
昨日,南海各镇街的计生工作人员来到区计生局参加培训班,了解这项政策的具体情况,准备尽快动员自己辖区内的群众申领。
南海区人口计生局副局长黎瑞攀表示,由于种种客观原因,相当一部分人员未能享受奖励补助,对此南海区一直都十分关注,并分别于2004年2月、2009年7月出台相关规定,解决区属企业退休人员的奖励补助问题,现在,区政府又出台规定并拨出专款,把私营、个体、无相对固定职业人员和原服务于南海单位但处于退休临界线的部分非南海户籍人员也纳入奖励补助范围,力度之大、范围之广是历史上最大的一次。
■申请办法
1、受奖人在“南海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网址:http://jisheng.nanhai.gov.cn/qjsj/)或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南海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人员)计划生育奖励补助金申请表》并填写后,带齐相关资料,有单位的,由本人持表逐级到退休时所在单位(或资产经营公司)、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和镇(街道)计生办加具审核意见;无单位人员持表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和镇(街道)计生办加具审核意见。
2、受奖人退休时或达到规定年龄时未享受奖励,现已死亡的,由其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申请。
来源: 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