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南澳县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成果听证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年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第三、十二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南澳县国土资源局将举行汕头市南澳县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成果听证会(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户籍在汕头市南澳县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注册登记地在汕头市南澳县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二、申请人应熟悉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
三、我局将根据该项工作的需要及申请情况,在听证会前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其中具有农业、林业、渔业、规划、建设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在围垦、农场、林场就职的申请人将列为优先考虑对象。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听证会代表应当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六、凡申请参加听证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18年8月31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详见***)。属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机构证明或委托书。
申请人可于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9月2日期间工作日到南澳县国土资源局用地股提交书面申请资料。联系人:黄晓生,联系电话:86812806。
特此公告。
***: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南澳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3日
***1 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
***2 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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