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涉及淘汰钢铁落后产能企业设备设施拆除情况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遏制钢铁行业违规新增产能彻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以及《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取缔“地条钢”专项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区全力做好淘汰钢铁落后产能工作,全区涉及淘汰钢铁落后产能企业2家,分别是:
1、 汕头市鑫润实业有限公司(与广东粤盛兴钢铁实业有限公司同一法人,同一厂区)
2、 汕头市潮阳区金鸿生电力器材厂(与汕头市潮阳区鸿泰财裕五金制品厂同一法人,同一厂区)
以上企业已经按照国家“四个彻底”的要求,已经完成中频炉主体设备、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及轨道等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工作,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以向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公示时间:2017年8月3日—10日,受理单位: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83822277。
潮阳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