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2019年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项目征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新区《大鹏新区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细则》(深鹏组〔2018〕36号)、《深圳市大鹏新区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管理规定》(深鹏统建规〔2018〕2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新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相关工作,我局已于2018年11月完成第一批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建设工作,现启动2019年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征集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申报主体
本公告所称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是指社区居民关注度高、受益面广、单个项目资金量少,有助于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幸福社区建设的民生小项目,不含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社会主体应承担职责范围内的项目,不与市、区政府投资的社区项目重复或相冲突。结合新区项目需求调研结果,本次重点就以下类型项目进行征集:社区关爱服务类项目;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类项目;社区技能提升及教育服务类项目;社区文娱康乐服务类项目;社区公益及倡导服务类项目;社区居民需求度高、反响好的其他民生服务项目。
申报主体分为以下三类:
(一)面向社会征集类项目:凡经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已依法登记成立一年以上,实施项目已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影响的可以放宽至成立半年以上),提交《申报表》《预算表》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新区直属各单位、驻新区各单位推荐类项目:突出生态文明、社会治理等新区重点领域的服务类项目,由新区直属各单位、驻新区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能收集需列入民生微实事重点领域项目提交《单位推荐入库项目表》、项目申报方的《申报表》《预算表》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各办事处推荐及申报类项目:各办事处负责推荐社区已实施且反映口碑好的民生微实事项目和申报本土特色文化类项目。其中,办事处推荐项目由社区收集报办事处预审,办事处预先审核推荐项目是否已在社区实施且反映口碑好,预审合格的项目由办事处提交《单位推荐入库项目表》、项目的《申报表》和《预算表》;舞草龙、太平清醮等本土特色文化类项目以办事处为申报主体统筹各社区落实申报,提交《申报表》和《预算表》。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方式:确保项目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准确后,以“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命名,提交PDF版本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dpxqshjsj@dpxq.gov.cn。联系人:袁芳,电话:28333840;向小琴,电话:23251223
(二)申报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2月5日。
三、注意事项
(一)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申报2个项目;
(二)项目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
(三)确保项目经费合理性:志愿者、兼职人员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元/人/次(天);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400元;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500元;原则上人力成本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70%,其中项目执行人员人力成本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20%,机构管理费不得超过项目金额的10%,其余科目费用支出不得低于20%,具体包括调研费、场地费、物料费、宣传费和税费等,其中税费按项目申报单位实际产生的税点进行申报;可在多个社区重复使用的固定资产设备费用不得列入预算,如确需购买,需另行与社区合同约定,且列入社区固定资产登记。
(四)项目必须符合民生微实事项目原则要求,结合大鹏新区实际,有充分的前期调研,适合在特定社区或多个社区落地实施。在大鹏新区开展过、居民认可度高或者在其他区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的项目优先考虑入库。
(五)项目申报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项目申报单位承担。
(六)各有关单位推荐项目可优先入库,但项目实施经费不能与职能部门业务经费重合,同时推荐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责任。
特此公告。
***:
1.大鹏新区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项目申报表及预算表
2.单位推荐入库项目表
3.申报表格—示例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19年11月15日
***1:大鹏新区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项目申报表及预算表.doc
***2:单位推荐入库项目表.doc
***3:申报表格--示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