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关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党章知识测试活动的通知
公明、光明办事处,新区各局(办、委、大队)、各中心:
为唤醒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意识,加强党性修养,严明党的纪律,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转发〈市纪委关于2015年我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深办【2015】10号)和省纪委统一部署,市纪委拟于近期在全市开展党章知识测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测试试卷由新区纪检监察局从市纪委统一领回,测试内容为党章知识,根据市纪委要求,测试对象为新区各单位副科级(含副科)以上党员干部,请新区各单位统计副科以上党员干部数量,并于8月11日下班前到纪检监察局办公室(新区办公大楼508B)领取相应数量的测试试卷,自行选定具体时间开卷考试。考试结束后自行组织阅卷,填写党章知识测试成绩汇总表。
二、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章知识测试活动,积极做好组织发动和督促落实,真正使活动的过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强化党章意识的过程。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党章,带头参加测试活动。各单位可结合该活动在全体党员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章知识学习,进一步深化活动效果。
三、情况汇总
请新区各单位于8月13日上午下班前完成测试并将党章知识测试成绩汇总表报新区纪检监察局汇总,测试活动情况由新区纪检监察局统一上报市纪委宣传部。
特此通知。
***:党章知识测试成绩汇总表
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
2015年8月11日
(联系人:吴海燕,电话:8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