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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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各街道,区直各单位,市驻区各单位,区属各企业:
现将《深圳市光明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反映。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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