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举行A5030061宗地闲置土地认定听证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将对深圳市北科联药业科技有限公司A503-0061宗地闲置土地认定举行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16 年8月 30日下午14 时 30 分
二、听证地点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308会议室
三、听证机构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
四、听证申请人
深圳市北科联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五、听证员及书记员
首席听证员:羊向东
工作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听证员:陈伟珊
工作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听证员:孙巧丽
工作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书记员:张莎莎
工作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六、听证事项及内容
听证事项:深圳市北科联药业科技有限公司A503-0061宗地闲置土地认定。
听证内容:A503-0061宗地位于光明办事处观光路北侧、三十八号路西侧,面积为500***.***平方米,用地单位为深圳市北科联药业科技有限公司。该宗地签订了深地合字(2007)4154号、深地合字(2007)4154号之补充协议一、深地合字(2007)4154号之补充合同二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约定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截至2016年8月4日,该宗地现有查封记录:查封编号为8000005385,查封机关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查封文号为(2015)深宝法立保字第398-1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2016)粤0304财保7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轮候查封 [第一位],期限三年。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该宗地涉嫌闲置,我局于2016年7月7日核发了《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A503-0061宗地闲置土地认定书》(深规土光函〔2016〕605号)。
七、申请参加听证的条件与要求
(一)与听证事项相关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个人申请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件;以法人、社会组织、机关团体名义申请的须持单位有效推荐信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业主委员会或相关群众性自治组织或街道办事处组织推选听证代表的,推选过程及结果应经公证处公证。
(二)听证代表需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拟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 2016年 8月 24 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及申请原因等)。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四)通过审核确定为听证人的,必须本人参加,并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及对听证事项提出意见。
八、公示说明
本公告在《深圳商报》发布,同时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发布。
(一)网站
1.http://www.szpl.gov.cn(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2.http://www.szgm.gov.cn(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3.http://gm.szpl.gov.cn(我局网站)
(二)实地
1.A503-0061宗地现场
2.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一楼大厅
联系人:田工、张工
联系电话:27403630,27402***5
地址: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一楼
邮编:518132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
2016 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