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草案再次公开展示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草案已于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28日进行了公众展示。公示期收到市政府各职能部门、辖区政府和部分公众意见,经研究我委结合公示期收集的意见对法定图则草案进行适当调整,现对调整内容进行再次公开展示。现通告如下:
一、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现场展示:
1.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 坪山区人民政府(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
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一楼展厅(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4. 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深圳市坪山区汤坑社区同裕路47号);
5. 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深圳市坪山区建设路60号);
6. 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深圳市坪山区体育一路1号);
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15个自然日,自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2月26日止(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三、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或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填写后可寄往本市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邮编518034)。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草案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深圳市规划委员会审批。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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