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新溪片区塔岗围片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前公示
根据中交(汕头)东海岸投资建设公司的申请,我局拟对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新溪片区、塔岗围片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新溪片区、塔岗围片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溪片区、塔岗围片区
三、建设单位:中交(汕头)东海岸投资建设公司
四、环境监理单位: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环保验收调查单位: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六、环境监测单位:广东吉之准检测有限公司
七、项目概况
2013年4月27日,汕头市环境保护局以汕市环建[2013]32号文批复了中交(汕头)东海岸投资建设公司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新溪片区、塔岗围片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文件,同意项目建设。
项目道路总长约12.100公里,其中:滨海大道新溪片区路段长约4.315公里,塔岗围片区路段长约4.098公里。桥梁3座,新津河大桥长约1.208公里,外砂河(即东海岸)大桥长约1.874公里,南干渠(即莱芜)大桥长约0.597公里。项目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工程、软基处理工程、桥梁工程、景观工程、道路照明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通道工程和电信通道工程。
八、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排水按“雨污分流”设置,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基本已按环保部门批准意见落实。
九、验收结论:拟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十、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建设局提出听证申请。
十一、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4-88488309 传真:0754-88488300
通讯地址:汕头市中山东路168号国瑞信息大楼(邮编515041)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建设局
2018年1月24日